浅析教师在主体性教育中地位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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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lunwe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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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9月07日 15:07
[论文摘要]主体性教育已成为一种思潮,深入人心。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己匆席置疑,然而,教师的主体地位却不客忽视.如果厢此失彼.此清彼长,甚至走入将。教师主体”等同于。教师中心的误区,只会导致主体性教育研究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论文关键词:主体 主体性教育 教师地位
教师的地位历来受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的制约,与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文明相联系。在我国古代,教师的社会地位是极其崇高的。苟子把“天、地、君、亲、师”并称;到了近代,教师的命运如同当时中国社会的政治风云一样漂泊不定,教师生活没有保障,“八娼九儒十丐”,教师竟与沉沦的娼妓、讨饭的乞丐相提并论。新中国成立以后,教师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比,被赋予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取得了空前的提高。近年来,教育界进行了主体性教育的大讨论,主体性教育“从肯定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与人在自身发展中的地位出发,探讨和阐明教育的主体性,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积极的能动作用。0在主体性教育中,教师处于何种地位呢?主体概念在哲学领域至少有三种理解:一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二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三是逻辑学意义上的主体。本文使用的主体概念就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即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作为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体必须是有自觉意识的人,二是主体必须进行有目的的认识——实践活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象化活动”。客体则是与主体相对应的对象化活动的对象,是受动者。在对象化活动中,主窖体是相互依赖的一对关系范畴,关系的建立者和主导人一方是主体,主体和客体相互依赖、相互规定、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主体性正是主体在对象化的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功能性,只有在对象化的活动中,人作为主体,使自己的活动指向客体,同客体相联系才能显示自己的主体性地位和主体性。从古到今,“人的主体性”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早在古希腊时期,普罗泰戈尔就曾论述“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隐约地感觉到人在认识中的主体地位。接着苏格拉底又号召“认识你自己”,使主体开始进入人类的视野,此后,各历史时期的哲学家们都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过这一主题。
哲学界的主体性问题反映到教育领域,就是教育过程中“谁是中心”的闻题。
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思想流振强调“教师中心论”,认为“教师是他的学生们的心理的设计师和建筑师,从而也是他们的性格的设计师和建筑师”。在他们看来,学生具有“中性而叉被动的天性”,固此,教师应该并且能够主宰一切,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育。听起来似乎教师的主体性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得到了充分发挥,其实不然。在这种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教师只不过是传递知识的媒介,他们受到体制的、思想的、文化的束缚,一般都把教育过程看作是知识的传递、传授和传播的过程,因而用已有的、统一的规则去要求受教育者,用最简单的方法——灌输的方法去教育学生,根本无积极性、创造性可言。这种教育思想造就的是“千校一面,万人一书”的局面,而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只是一种依赖关系和等级关系,这种关系中的师生是没有主体性可言的,这种教育最终只会导致教师厌教,学生厌学。
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教育学派针对赫尔巴特学振的观点和主张,提出了“儿童中心论”,彻底否定了“教师中心论”。主张以儿童活动为中心,重视学生的生活经验,通过从做中学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成长。杜威等人的观点和主张中有不少东西是有积极意义的,对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过分强调儿童的必趣和儿童生活中的“直接经验”,完全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取消学校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破坏了学习的系统性,结果导致了学校教学的混乱和教学质量的严重下降,受到了永恒主义和要素主义教育流振的批判和抨击。永恒主义和要素主义教育流派提出,应该把教师放在教育体系的中心,充分发挥教师的“权威作用”,教育的主导作用应当在教师,而不在学生。教育实践证明,无论是“教师中心”还是“学生中心”都没有解决教学中的矛盾,片面强调“教师中心”或“学生中心”,只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新科技革命浪潮此起彼伏。客体的发展、现代化,必然要求主体素质的发展、现代化来推动客观世界的进一步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在教育价值取向上是社会本位,它强调个人对社会的服从,而忽视个人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在人的发展中的重要性,其结果是把人客体化和工具化,这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人才要求相距甚远。正固为如此,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为了教育自身改革的需要,主体性教育思想在教育领域应运而生,迅速流行、发展起来了。通过这些年的讨论,主体性教育已成为一种思潮,深入人心,对于“谁处于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这一问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概括起来可分成三类:教师单主体论;学生单主体论;师生双主体论。
前面我们曾表述过“只有在对象化活动中,人作为主体,使自己的活动指向客体,同客体相联系才能显示自己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我们知道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任何一方都可以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固为他们各自把自己一方看作主体,把对方看作客体,也就是说,当他们把各自的活动指向对方时,他们总是互为主客体的关系。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把学生作为自己活动的对象,学生也把教师作为自己认识的对象,两者互为主客体。所以作为教师和学生都“身兼两职”,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笔者赞同师生双主体论的观点我们可以把教学活动看成是教师与学生共同主体的对象化活动,在这种对象化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共同承担着教学的任务,发动和维持着教学活动的开展,并体现教学活动的结果,在这种活动中他们有目的地建构着自身的主体性,被此之间是一种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因而也是两个互动的主体。
在主体性教育活动中,一方面,教师闻道在先,具有专门的科学文化知识、思想品德素养和教育技能技巧,是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同时教师又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具有“自觉的能动性”,并且不依赖于外在力量而具有决定自身的一切活动的意志和能力,通过实践活动,使受教育者变无知为有知,变知之不多为知之甚多,获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形成新的品质,逐步成为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另一方面,教师作为社会现实的人,在教育活动中,既要适应社会现实,又要批判地对待社会现实,既要接受教育决策者的决策和社会文化观念的导向,又含有自己的教育价值选择和主动创造,在一系列教育活动中,表现出了主体性的本质特征——能动性和自主性,因而必然处于主体地位。我们说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即把学生看作学习的主体,认识改造外界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特别是低年级小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期,主体意识比较淡薄,主体性素质和能力较缺乏。只有求助于教师,在教师的引导帮助下,才能顺利地完成学习任务,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学生只是一个潜在的可能的主体,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创造条件,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促使他们由他主学习向自主学习转变,从依赖教师到能够独立学习,达到“不教”的目的,从而真正地塑造和建构学生主体。
在主体性教育中.教师主体性水平的发挥是决定主体性教育成败的关键。主体性教育是教师个性创造的活动,是发展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对学生进行的主体性主导活动。如果教师本身都没有主体性,他又怎能教育出有丰富的主体精神的人呢?
过去,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和历史的原因,片面强调人作为客体的价值,片面强调为社会作贡献,忽视人作为主体的价值,忽视人自身生存发展的要求,这种现象反映到对教师的要求上表现尤为突出,常把教育、教学的理论和规范当作教师应当接受和遵循的,常因工作的特殊性而提出超越现实的要求,严重忽视教师创造性能力的发挥,结果造成教师行为的分裂,人格的扭曲,使一些理论和规范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或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造成了教育的失败。其实,任何教育理论只有通过教师的实践活动才能成为现实的成果。任何教育理论,只有当它为教师所理懈,接受并发挥出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时,它获得成功的条件才是充分的。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只是为学生的成长而付出,不只是完成别人所交付的任务,同时也是教师自己生命价值的体现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现代化社会快节奏的发展,呼唤着人的主体性,人们殷切期望教育能培育和弘扬人的主体性。正如有关学者所指出的:“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不可逆转、不可超越,顺应这一潮流,将弘扬新一代主体性作为教育改革尤其是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亦是世纪之交最明智的选择。旧学生是教育的主体,这是社会发展趋势的要求,提倡和弘扬学生的主体性无疑是正确的,但不能因此而忽视了教师的作用。从古至今,无论怎样的教育目标都需要通过教师去实现,忽视了教师这一环节将会损失一切教育手段的效力作为教师主体,必须遵循教育过程的规律和学生身C-发展的规律,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主体意识,把教育活动看作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的交往活动,和学生建立一种民主合作的新型人际关系。把学生看作真正意义上的“人”,彼此只有价值的平等,没有高低、强弱之分,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
总之,教育理论和实践证明,无论是教师中心还是学生中心都是不可取的。只有站在时代的高度,肯定师生都是主体,才能使人们走出长期以来非此即彼的两难选择的困境。
论文关键词:主体 主体性教育 教师地位
教师的地位历来受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的制约,与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文明相联系。在我国古代,教师的社会地位是极其崇高的。苟子把“天、地、君、亲、师”并称;到了近代,教师的命运如同当时中国社会的政治风云一样漂泊不定,教师生活没有保障,“八娼九儒十丐”,教师竟与沉沦的娼妓、讨饭的乞丐相提并论。新中国成立以后,教师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比,被赋予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取得了空前的提高。近年来,教育界进行了主体性教育的大讨论,主体性教育“从肯定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与人在自身发展中的地位出发,探讨和阐明教育的主体性,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积极的能动作用。0在主体性教育中,教师处于何种地位呢?主体概念在哲学领域至少有三种理解:一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二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三是逻辑学意义上的主体。本文使用的主体概念就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即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作为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体必须是有自觉意识的人,二是主体必须进行有目的的认识——实践活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象化活动”。客体则是与主体相对应的对象化活动的对象,是受动者。在对象化活动中,主窖体是相互依赖的一对关系范畴,关系的建立者和主导人一方是主体,主体和客体相互依赖、相互规定、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条件主体性正是主体在对象化的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功能性,只有在对象化的活动中,人作为主体,使自己的活动指向客体,同客体相联系才能显示自己的主体性地位和主体性。从古到今,“人的主体性”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早在古希腊时期,普罗泰戈尔就曾论述“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隐约地感觉到人在认识中的主体地位。接着苏格拉底又号召“认识你自己”,使主体开始进入人类的视野,此后,各历史时期的哲学家们都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过这一主题。
哲学界的主体性问题反映到教育领域,就是教育过程中“谁是中心”的闻题。
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思想流振强调“教师中心论”,认为“教师是他的学生们的心理的设计师和建筑师,从而也是他们的性格的设计师和建筑师”。在他们看来,学生具有“中性而叉被动的天性”,固此,教师应该并且能够主宰一切,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育。听起来似乎教师的主体性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得到了充分发挥,其实不然。在这种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教师只不过是传递知识的媒介,他们受到体制的、思想的、文化的束缚,一般都把教育过程看作是知识的传递、传授和传播的过程,因而用已有的、统一的规则去要求受教育者,用最简单的方法——灌输的方法去教育学生,根本无积极性、创造性可言。这种教育思想造就的是“千校一面,万人一书”的局面,而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只是一种依赖关系和等级关系,这种关系中的师生是没有主体性可言的,这种教育最终只会导致教师厌教,学生厌学。
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教育学派针对赫尔巴特学振的观点和主张,提出了“儿童中心论”,彻底否定了“教师中心论”。主张以儿童活动为中心,重视学生的生活经验,通过从做中学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成长。杜威等人的观点和主张中有不少东西是有积极意义的,对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过分强调儿童的必趣和儿童生活中的“直接经验”,完全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取消学校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破坏了学习的系统性,结果导致了学校教学的混乱和教学质量的严重下降,受到了永恒主义和要素主义教育流振的批判和抨击。永恒主义和要素主义教育流派提出,应该把教师放在教育体系的中心,充分发挥教师的“权威作用”,教育的主导作用应当在教师,而不在学生。教育实践证明,无论是“教师中心”还是“学生中心”都没有解决教学中的矛盾,片面强调“教师中心”或“学生中心”,只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新科技革命浪潮此起彼伏。客体的发展、现代化,必然要求主体素质的发展、现代化来推动客观世界的进一步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在教育价值取向上是社会本位,它强调个人对社会的服从,而忽视个人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在人的发展中的重要性,其结果是把人客体化和工具化,这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人才要求相距甚远。正固为如此,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为了教育自身改革的需要,主体性教育思想在教育领域应运而生,迅速流行、发展起来了。通过这些年的讨论,主体性教育已成为一种思潮,深入人心,对于“谁处于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这一问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概括起来可分成三类:教师单主体论;学生单主体论;师生双主体论。
前面我们曾表述过“只有在对象化活动中,人作为主体,使自己的活动指向客体,同客体相联系才能显示自己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我们知道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任何一方都可以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固为他们各自把自己一方看作主体,把对方看作客体,也就是说,当他们把各自的活动指向对方时,他们总是互为主客体的关系。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把学生作为自己活动的对象,学生也把教师作为自己认识的对象,两者互为主客体。所以作为教师和学生都“身兼两职”,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笔者赞同师生双主体论的观点我们可以把教学活动看成是教师与学生共同主体的对象化活动,在这种对象化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共同承担着教学的任务,发动和维持着教学活动的开展,并体现教学活动的结果,在这种活动中他们有目的地建构着自身的主体性,被此之间是一种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因而也是两个互动的主体。
在主体性教育活动中,一方面,教师闻道在先,具有专门的科学文化知识、思想品德素养和教育技能技巧,是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同时教师又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具有“自觉的能动性”,并且不依赖于外在力量而具有决定自身的一切活动的意志和能力,通过实践活动,使受教育者变无知为有知,变知之不多为知之甚多,获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形成新的品质,逐步成为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另一方面,教师作为社会现实的人,在教育活动中,既要适应社会现实,又要批判地对待社会现实,既要接受教育决策者的决策和社会文化观念的导向,又含有自己的教育价值选择和主动创造,在一系列教育活动中,表现出了主体性的本质特征——能动性和自主性,因而必然处于主体地位。我们说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即把学生看作学习的主体,认识改造外界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特别是低年级小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期,主体意识比较淡薄,主体性素质和能力较缺乏。只有求助于教师,在教师的引导帮助下,才能顺利地完成学习任务,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学生只是一个潜在的可能的主体,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创造条件,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促使他们由他主学习向自主学习转变,从依赖教师到能够独立学习,达到“不教”的目的,从而真正地塑造和建构学生主体。
在主体性教育中.教师主体性水平的发挥是决定主体性教育成败的关键。主体性教育是教师个性创造的活动,是发展主体意识和主体行为对学生进行的主体性主导活动。如果教师本身都没有主体性,他又怎能教育出有丰富的主体精神的人呢?
过去,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和历史的原因,片面强调人作为客体的价值,片面强调为社会作贡献,忽视人作为主体的价值,忽视人自身生存发展的要求,这种现象反映到对教师的要求上表现尤为突出,常把教育、教学的理论和规范当作教师应当接受和遵循的,常因工作的特殊性而提出超越现实的要求,严重忽视教师创造性能力的发挥,结果造成教师行为的分裂,人格的扭曲,使一些理论和规范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或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造成了教育的失败。其实,任何教育理论只有通过教师的实践活动才能成为现实的成果。任何教育理论,只有当它为教师所理懈,接受并发挥出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时,它获得成功的条件才是充分的。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只是为学生的成长而付出,不只是完成别人所交付的任务,同时也是教师自己生命价值的体现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现代化社会快节奏的发展,呼唤着人的主体性,人们殷切期望教育能培育和弘扬人的主体性。正如有关学者所指出的:“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不可逆转、不可超越,顺应这一潮流,将弘扬新一代主体性作为教育改革尤其是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亦是世纪之交最明智的选择。旧学生是教育的主体,这是社会发展趋势的要求,提倡和弘扬学生的主体性无疑是正确的,但不能因此而忽视了教师的作用。从古至今,无论怎样的教育目标都需要通过教师去实现,忽视了教师这一环节将会损失一切教育手段的效力作为教师主体,必须遵循教育过程的规律和学生身C-发展的规律,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主体意识,把教育活动看作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的交往活动,和学生建立一种民主合作的新型人际关系。把学生看作真正意义上的“人”,彼此只有价值的平等,没有高低、强弱之分,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
总之,教育理论和实践证明,无论是教师中心还是学生中心都是不可取的。只有站在时代的高度,肯定师生都是主体,才能使人们走出长期以来非此即彼的两难选择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