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出生人口迟报原因及措施对策
摘 要:本文通过永嘉县西溪乡六龙村出生情况的调查,分别从孩次、性别、合法违法、生育地点、孩子出生前的管理情况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出生人口存在迟报的现状。从流动人口管理不善;考核指标过高;村级服务员工作不深入;乡镇驻村干部深入调查摸底不够正常;卫生部门凭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接产把关不严等五个方面,指出出生人口存在迟报的原因。针对出生人口上报不及时存在的问题,给予了相应的措施与对策。论文发表网
关键词:出生人口 迟报 原因 对策论文发表网
永嘉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地处瓯江下游北岸,与温州市区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2698平方公里,辖38个乡镇,906个行政村,33个居委会,2239个自然村,2010年年末全县总人口为946318人,其中育龄妇女270074人,占总人口的28.54%,已婚育龄妇女206493人,占总人口的21.82%;一孩育龄妇女75402人,一孩率为36.52%。论文发表网
永嘉县计划生育工作从1980年正式开始,全县共少生人口46万余人,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即不同年龄组育龄妇女渡过整个育龄期且都能活到育龄结束,平均每千名妇女将会生育的子女数)从1980年的3.5下降到2008年的1.9,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已基本消除。但育龄群众违法生育的情况依然严峻,由于违法生育不易掌握,人口出生统计存在着跨月、跨年上报的情况。人口出生上报不及时,不仅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会给领导决策带来失误。
针对出生人口迟报这一情况,本人于2010年12月上旬,深入到永嘉县西溪乡六龙村进行2006年至2010年出生上报情况的调查,在调查中召开座谈会,访问农村党员干部及知情人,并入户核对,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永嘉县西溪乡共辖38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0511人,2006年至2010年共上报出生2455人,这次抽取六龙村进行调查。六龙村总人口为2909人,占全乡总人口的7.18%,2006年至2010年共上报出生187人,其中计划内122人,女孩85人,一孩112人,二孩61人,多孩14人。从六龙村的调查情况看,2006年至2010年出生婴儿跨月、跨年上报情况较为突出,其中当月上报的114人,占60.96%;跨月上报的62人,占33.16%;跨年上报的29人,占15.51%。
(一)从孩次来分析:孩次越高,上报越不及时。本次调查的112个一孩出生中,当月上报74人,占66.07%;跨月上报27人,占24.11%;跨年上报11人,占9.82%;二孩61人,当月上报32人,占52.46%;跨月上报15人,占24.59%;跨年上报的14人,占22.95%;多孩14人,当月上报6人,占42.86%;跨月上报的4人,占28.57%;跨年上报的4人,占28.57%。
(二)从性别来分析:女孩的当年上报率远远低于男孩。从本次调查的102个男孩看,当月上报69人,占67.65%;跨月上报22人,占21.57%;跨年上报的11人,占10.78%;女孩85人,其中当月上报48人,占56.47%;跨月上报的18人,占21.18%;跨年上报19人,占22.35%。可见女孩当年出生当年上报的比率远远低于男孩,这是出生当年上报的性别比高于补报后性别比的原因所在,也正说明了群众重男轻女思想的严重,生了女孩往往瞒着不报,等生了男孩后再到乡镇政府上报。
(三)从合法生育、违法生育来分析:本次共调查合法出生122人,其中当月上报96人,占78.69%;跨月上报的25人,占20.49%;跨年上报的1人,占0.82%。违法出生65人,其中当月上报17人,占26.15%;跨月上报19人,占29.23%;跨年上报29人,占44.62%。合法出生的当月上报率虽然不是很高,但当月没有报出的出生基本上在当年也能报出来,而且合法出生当月上报率远远高于违法出生当月上报率52.54个百分点。违法出生跨年上报率比合法出生跨年上报率高出43.8个百分点,说明当年出生漏报比较严重,这也是每年当年出生报表的计划生育率较实际偏高的原因所在。
(四)从生育地点来分析: 74个跨月、跨年上报的出生孩子中,属本乡镇生1人,占1.35%;乡外县内生2人,占2.7%;县外市内生10人,占13.51%;市外省内1人,占1.35%;省外60人,占81.08%。74个跨月、跨年上报的孩子,本乡镇外出生的占了98.65%,可见,这些出生上报不及时,基本上是外出流动人口造成的。特别是省外占了81.08%。
(五)从孩子出生前的管理情况来分析:在当月不及时上报的74个出生对象中,属视线内生育32人,占43.24%;视线外生育的42人,占56.76%。从中可以看出,对象在外的出生情况,难以及时掌握占了一半多。二、造成出生人口迟报的主要原因
从“五普”以来人口出生清查清理情况看,当年出生当年上报的仅占75%左右,有25%的出生婴儿都是通过4至5年的补报才报出来。经西溪乡六龙村调查分析,造成出生人口迟报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人口的外出流动是造成出生上报不及时的主要原因。永嘉县外出流动人口多,外出流动人口中非婚(即视线外)生育情况严重,这些对象为了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长期躲避在外,有些甚至全户外出,导致无法及时掌握他们在外期间的婚、孕、育动态。因此这些对象在外的出生情况,我们难以及时掌握,造成出生跨月或跨年上报。
(二)由于高指标的影响,个别村干部不及时上报违法出生。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难度大,但由于上级对计生工作的指标要求较高,个别村干部考虑到完不成责任制指标要求被“一票否决”而影响到村利益,从而报喜不报忧,在当年不及时上报违法出生婴儿,直至第二年以后才逐步补报。
(三)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工作不深入。村级计生服务员,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责作用,每月上报的只不过是一些已安排生育的合法出生和已被乡镇政府处理过的违法出生,对对象自己还没有公开的出生,服务员也没有摸清底子,即使知道也不会及时上报,造成跨月或跨年上报。
(四)乡镇干部深入调查摸底不够正常。乡镇驻村干部没有深入到村到户了解情况,对那些非法领养和女儿户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后的复孕对象没有引起重视,造成出生上报不及时。另一方面,没有做好已审批对象的全过程管理,导致视线内管理对象出生后跨月或跨年上报。
(五)卫生部门凭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接产把关不严。一些违法生育对象为了逃避乡镇政府的管理视线,有意谎报姓名、地址。致使一些部分出生婴儿由于产妇的姓名和地址错误,最后无法及时落实到哪个乡镇统计,造成出生上报不及时。
三、措施和对策
(一)乡镇计生办和各驻村干部要经常深入村(居)调查摸底,同时要加强同公安、卫生、民政等部分的联系和衔接,以查漏补缺,相互促进。对因工作不深入造成出生上报不及时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予以处理。
(二)乡镇对当年安排生育的对象,在办理生育证时要与他们签订出生婴儿限期申报的协议。
(四)卫生部门对无《生育证》怀孕的对象,要严格凭夫妇双方(特别是女方)的身份证或结婚证接产,并在24小时内必须及时通报给产妇归管地乡镇。同时要加强对非法接生的管理。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应以流入地为主实行双向管理,市内的流动人口要尽快实现一盘棋管理,这可以为我县减少一半的违法生育。流入地为主的管理应列入年度计生工作考核。
(六)强化村级计生服务员的责任。要制订完善村级计生服务员责任制,村级服务员的报酬必须与责任挂钩,并要通过考核兑现报酬,充分调动村级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七)对无《生育证》生育的对象,要规定一个出生婴儿申报期限,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出生的,要确定适当的从宽处理政策。如就永嘉县实际情况来看,考虑到政策的连贯性,可以作如下规定:凡生育后在30天内主动申报出生的,可以在现行征收标准上降低征收幅度5—10%(即第二孩以上生育最低可降到《省条例》规定的最低限度)。
关键词:出生人口 迟报 原因 对策论文发表网
永嘉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地处瓯江下游北岸,与温州市区隔江相望。全县总面积2698平方公里,辖38个乡镇,906个行政村,33个居委会,2239个自然村,2010年年末全县总人口为946318人,其中育龄妇女270074人,占总人口的28.54%,已婚育龄妇女206493人,占总人口的21.82%;一孩育龄妇女75402人,一孩率为36.52%。论文发表网
永嘉县计划生育工作从1980年正式开始,全县共少生人口46万余人,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即不同年龄组育龄妇女渡过整个育龄期且都能活到育龄结束,平均每千名妇女将会生育的子女数)从1980年的3.5下降到2008年的1.9,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已基本消除。但育龄群众违法生育的情况依然严峻,由于违法生育不易掌握,人口出生统计存在着跨月、跨年上报的情况。人口出生上报不及时,不仅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会给领导决策带来失误。
针对出生人口迟报这一情况,本人于2010年12月上旬,深入到永嘉县西溪乡六龙村进行2006年至2010年出生上报情况的调查,在调查中召开座谈会,访问农村党员干部及知情人,并入户核对,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永嘉县西溪乡共辖38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0511人,2006年至2010年共上报出生2455人,这次抽取六龙村进行调查。六龙村总人口为2909人,占全乡总人口的7.18%,2006年至2010年共上报出生187人,其中计划内122人,女孩85人,一孩112人,二孩61人,多孩14人。从六龙村的调查情况看,2006年至2010年出生婴儿跨月、跨年上报情况较为突出,其中当月上报的114人,占60.96%;跨月上报的62人,占33.16%;跨年上报的29人,占15.51%。
(一)从孩次来分析:孩次越高,上报越不及时。本次调查的112个一孩出生中,当月上报74人,占66.07%;跨月上报27人,占24.11%;跨年上报11人,占9.82%;二孩61人,当月上报32人,占52.46%;跨月上报15人,占24.59%;跨年上报的14人,占22.95%;多孩14人,当月上报6人,占42.86%;跨月上报的4人,占28.57%;跨年上报的4人,占28.57%。
(二)从性别来分析:女孩的当年上报率远远低于男孩。从本次调查的102个男孩看,当月上报69人,占67.65%;跨月上报22人,占21.57%;跨年上报的11人,占10.78%;女孩85人,其中当月上报48人,占56.47%;跨月上报的18人,占21.18%;跨年上报19人,占22.35%。可见女孩当年出生当年上报的比率远远低于男孩,这是出生当年上报的性别比高于补报后性别比的原因所在,也正说明了群众重男轻女思想的严重,生了女孩往往瞒着不报,等生了男孩后再到乡镇政府上报。
(三)从合法生育、违法生育来分析:本次共调查合法出生122人,其中当月上报96人,占78.69%;跨月上报的25人,占20.49%;跨年上报的1人,占0.82%。违法出生65人,其中当月上报17人,占26.15%;跨月上报19人,占29.23%;跨年上报29人,占44.62%。合法出生的当月上报率虽然不是很高,但当月没有报出的出生基本上在当年也能报出来,而且合法出生当月上报率远远高于违法出生当月上报率52.54个百分点。违法出生跨年上报率比合法出生跨年上报率高出43.8个百分点,说明当年出生漏报比较严重,这也是每年当年出生报表的计划生育率较实际偏高的原因所在。
(四)从生育地点来分析: 74个跨月、跨年上报的出生孩子中,属本乡镇生1人,占1.35%;乡外县内生2人,占2.7%;县外市内生10人,占13.51%;市外省内1人,占1.35%;省外60人,占81.08%。74个跨月、跨年上报的孩子,本乡镇外出生的占了98.65%,可见,这些出生上报不及时,基本上是外出流动人口造成的。特别是省外占了81.08%。
(五)从孩子出生前的管理情况来分析:在当月不及时上报的74个出生对象中,属视线内生育32人,占43.24%;视线外生育的42人,占56.76%。从中可以看出,对象在外的出生情况,难以及时掌握占了一半多。二、造成出生人口迟报的主要原因
从“五普”以来人口出生清查清理情况看,当年出生当年上报的仅占75%左右,有25%的出生婴儿都是通过4至5年的补报才报出来。经西溪乡六龙村调查分析,造成出生人口迟报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人口的外出流动是造成出生上报不及时的主要原因。永嘉县外出流动人口多,外出流动人口中非婚(即视线外)生育情况严重,这些对象为了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长期躲避在外,有些甚至全户外出,导致无法及时掌握他们在外期间的婚、孕、育动态。因此这些对象在外的出生情况,我们难以及时掌握,造成出生跨月或跨年上报。
(二)由于高指标的影响,个别村干部不及时上报违法出生。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难度大,但由于上级对计生工作的指标要求较高,个别村干部考虑到完不成责任制指标要求被“一票否决”而影响到村利益,从而报喜不报忧,在当年不及时上报违法出生婴儿,直至第二年以后才逐步补报。
(三)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工作不深入。村级计生服务员,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责作用,每月上报的只不过是一些已安排生育的合法出生和已被乡镇政府处理过的违法出生,对对象自己还没有公开的出生,服务员也没有摸清底子,即使知道也不会及时上报,造成跨月或跨年上报。
(四)乡镇干部深入调查摸底不够正常。乡镇驻村干部没有深入到村到户了解情况,对那些非法领养和女儿户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后的复孕对象没有引起重视,造成出生上报不及时。另一方面,没有做好已审批对象的全过程管理,导致视线内管理对象出生后跨月或跨年上报。
(五)卫生部门凭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接产把关不严。一些违法生育对象为了逃避乡镇政府的管理视线,有意谎报姓名、地址。致使一些部分出生婴儿由于产妇的姓名和地址错误,最后无法及时落实到哪个乡镇统计,造成出生上报不及时。
三、措施和对策
(一)乡镇计生办和各驻村干部要经常深入村(居)调查摸底,同时要加强同公安、卫生、民政等部分的联系和衔接,以查漏补缺,相互促进。对因工作不深入造成出生上报不及时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予以处理。
(二)乡镇对当年安排生育的对象,在办理生育证时要与他们签订出生婴儿限期申报的协议。
(四)卫生部门对无《生育证》怀孕的对象,要严格凭夫妇双方(特别是女方)的身份证或结婚证接产,并在24小时内必须及时通报给产妇归管地乡镇。同时要加强对非法接生的管理。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应以流入地为主实行双向管理,市内的流动人口要尽快实现一盘棋管理,这可以为我县减少一半的违法生育。流入地为主的管理应列入年度计生工作考核。
(六)强化村级计生服务员的责任。要制订完善村级计生服务员责任制,村级服务员的报酬必须与责任挂钩,并要通过考核兑现报酬,充分调动村级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七)对无《生育证》生育的对象,要规定一个出生婴儿申报期限,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出生的,要确定适当的从宽处理政策。如就永嘉县实际情况来看,考虑到政策的连贯性,可以作如下规定:凡生育后在30天内主动申报出生的,可以在现行征收标准上降低征收幅度5—10%(即第二孩以上生育最低可降到《省条例》规定的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