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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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lunwe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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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4月07日 09:20
思想及意义思索
刘 艳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北京市 100000)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深化以及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西方新闻思潮的侵入、新闻媒体性质的裂变导致新闻出版伦理失范问题频发。新闻出版作为我国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式具有明显的政治性、阶级性与自由性特征,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新闻出版伦理体系势在必行。基于此,文章对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与意义进行剖析,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新闻出版工作的指导及重要论述探讨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中国化的新理念,旨在为新闻出版行业把握新闻出版伦理思想方法论及内在逻辑提供思想与实践指导。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伦理思想;意义
作者简介:刘艳,1980年1月生,女,汉族,河南信阳人,硕士学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编辑。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与马克思新闻伦理思想、新闻出版观念的有机结合体。诚然,马克思并未撰写过“出版伦理”专著,但新闻伦理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思想在新闻出版领域的科学理论形式具有特定的思想历程、内在逻辑与理论观景,其体现了马克思对西方人道主义传统的继承、弘扬及超越。从当前国内外对于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伦理思想的研究来看,虽然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获得了广泛的关注与积极的实践,但学者们对此仍存在诸多争议,如马克思有无系统的新闻出版伦理思想体系;马克思所阐发的新闻出版“自由”限制性条件、所处范畴为何;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新闻出版的批判是否含有其主观因素,即马克思是否出于“道德义愤”维护新闻出版及言论自由。要想依托马克思主义思想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闻出版伦理体系,就需要对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进行溯源,把握其方法论基础、基本逻辑以及具体的内容,从中挖掘出适合我国历史与现实语境,能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相契合的新闻伦理出版新论述、新论断与新理论,继而指导我国新闻出版实践。基于此,下文将从思想特色及理论底蕴两个方面剖析马克新闻出版伦理思想内涵,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新闻出版工作的指导及重要论述阐释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内涵剖析
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的鲜明特色
从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的发展来看,马克思早期关于新闻出版伦理问题的论述主要体现在其政论文章中,此阶段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正处于启蒙阶段,人的理性本质则是其思想与科学理论的起点;至《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集中于揭示新闻出版伦理道德与物质利益之间的关系;至克罗茨纳时期,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范畴转向市民社会,深刻批判了资产阶级伦理主张的局限性,并揭示了新闻出版实践的主要矛盾与基本原则。虽然在不同的思想时期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关注的现实问题有所侧重,但其具有稳定的价值目标及立场,并体现出内在批判的一致性,即对资产阶级进行总体性批判,反映社会主义的必然性 [1] 。综合来看,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的鲜明特色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现实批判—新闻出版伦理道德的现实基础。从马克思早期思想探索阶段可以发现,现实批判是贯穿于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始终的精神动力与思想源泉。虽然在此阶段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尚处于启蒙状态,但其确定了以后新闻伦理思想发展的基本路向。1819年,威廉三世颁布了书报检查令,其中有诸多对新闻出版的限制,如不得违背陛下的意识,再如具有模糊性、资产阶级特性的不得出版“不适当”出版物等。1841年,威廉四世颁布了新的书报检查令,宣称“为了立即取消出版物所受到的违背陛下意志的、不适当的限制”。虽然新的书报检查令大有新闻出版开放自由之意味,但这皆是资产阶级为维护自身对新闻出版监控权的“权宜之计”,其本质仍为由资产阶级控制的新闻出版,新闻出版伦理道德也反映了资产阶级统治者的意志。马克思通过参与议会辩论、发表争论文章等契机对资产阶级对新闻出版伦理道德主张进行尖锐批判,揭示封建统治集团颁布新的书报检查令的根本动机,表达了新闻出版自由的伦理道德基本主张。
扎根生活—新闻出版伦理规范的利益关系。马克思参与议会辩论的过程使其意识到,对于新闻出版伦理道德问题的论争受制于阶级利益的控制。在该时期,马克思哲学观点对新闻出版问题的解释与解决遇到了“阶级利益控制”这一事实的限制,究竟事实服从于哲学,还是哲学服从于事实使马克思面临着两难抉择。1842年至1843年,马克思担任《莱茵报》编辑,在新闻出版实践中,马克思逐渐找到事实与哲学的平衡点,探索出突破阶级利益控制的新路子:新闻伦理道德规范、原则,并非源自道德律令,而是源自实践活动与现实生活本身。从新闻出版伦理规范的利益关系来看,即为新闻出版伦理道德体现了现实利益关系,因此新闻出版伦理道德规范应立足并扎根于人们的现实生活。自此,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由人的理性转向现实。
实践优先—新闻出版伦理问题的解决方法。在早期及《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尝试着从普遍理性出发探索新闻出版伦理道德标准。但至克罗茨纳时期,随着马克思对新闻出版现实问题研究的逐步深入、新闻出版伦理道德与现实社会接触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使马克思逐渐意识到,以普遍理性为基础的新闻出版伦理道德标准不过是一种理想性的“幻想”。为此,在此阶段,马克思新闻伦理道德思想由现实转向市民社会,其对于新闻出版伦理道德问题的研究不再以先验人性、一般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而是深入人的现实需求、现实活动、现实交往,在更为切入现实根源的探索方法之下,马克思逐渐确定了实践优先的新闻出版伦理道德问题的解决方法、基本原则、重要法则。
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的理论底蕴
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不仅关注新闻出版伦理道德的正确性与存在依据,也关注新闻出版伦理立场的界定、新闻出版实践的价值判断 [2] 。
阶级性—新闻出版实践的根本属性
新闻出版属于社会实践的范畴,必然会受到社会经济关系的限制,也势必会带有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属性。在新莱茵报时期,马克思着力研究此前自己未曾关注过的一种现象。在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议会辩论上,马克思深刻的意识到社会等级对于新闻出版自由的制约。马克思表示,在议会辩论中诸侯等级、贵族等级以及城市等级精神表现得无比明确与完备,新闻出版自由之争实则为社会阶级的矛盾之争,而在论争过程中,各个社会等级所代表的并非是个体的自我意识,而是现实的政治利益与物质利益。通过对议会不同派别代表所处社会阶层、议会中所呈现的各社会等级精神的深入剖析,马克思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社会等级决定其对书报检查令的态度。基于此,马克思逐步确定了积极性为新闻出版实践的基本属性。因此,马克思新闻出版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石即为阶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