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区域监控布点效能指标体系的研究
摘要:现如今,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已经在我国进行了大范围安装,但随着社会安全形势的日益紧张和缺乏相应的标准,视频监控系统布点的评估工作与视频监控系统发展的出现了脱节的情况。针对实际中出现的情况,从犯罪心理学和犯罪地理学理论角度出发并结合犯罪学两大经典理论日常行为理论和理性选择理论来提出评估视频监控布点效能的指标体系,并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指标进行筛选。
关键词:视频布点;指标体系;犯罪心理学;系统效能中图分类号:D917;TU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131(2015)10-0138-02.
1 目前视频监控系统布点存在的不足
由于当前缺乏成熟视频监控系统布点研究的方法体系,我们还处于探索的阶段并且可用的研究成果和理论不多,可直接指导我们对视频监控系统布点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导致我们现实中视频布点选取的过程中出现如下缺点:
(1)指标体系的提出往往多是从科学管理或者上级指示等角度出发。在指标的筛选过程中缺乏系统科学理论指导和指标提取技术。
(2)有些地方一味追求区域全覆盖和对一些重点区域过分考虑,相反对一些在经济和政治意义上虽不是那么重要确实易犯罪区域忽视,同时对于引起犯罪的原因方面研究比较欠缺。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对于重点区域的理解存在偏差,人为认定和经验成分比重比较大和缺乏对重点区域定义的科学依据。
(3)在评价布点选取是否合理的指标体系中对于视频布点和警情和典型区域三者之间的密度匹配问题和三者之间的关联性虽有考虑但并没有把三者进行综合起来研究。导致布点出现了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如出现犯罪高发地点视频系统的布点密度低、高风险区域视频布点缺少等现象,导致视频效能偏低。
2 指标体系提出的规则和流程
一般提出用于评估的指标是我们评估工作的第一步,所提出的指标一定要代表和反应决策者的核心思想,同时作为决策者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行业知识背景和多学科的知识涉猎,这样才提出的指标才能反应评估对象的动态变化特性[1]。
在指标体系的提出过程中本着系统性原则、简明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目的是建立的指标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包含我们要评价的内容保证它的可信度和全面性,同时我们在提出过程中多听取社会有关专家的建议保证指标的合理性也尽量避免指标之间的重复性。在研究初期,在查阅关于视频监控布点相关的政府文件和规则和关于犯罪心理学和犯罪空间理论后,从视频布点选取的空间要素、人口要素、案件要素三个要素进行考虑进行了初步的指标体系构建,这些指标内在联系是基于警情、典型区域之间的密度、关联等特性进行选取的。在综合考虑了上述这些因素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听取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表 1 中的36 个指标。
3 初步的指标体系的筛选方法
在我们选取指标的过程中难免存在指标间的关联,出现交叉和相似情况,然而我们对于指标之间的关系的要求是在逻辑上要具有完备性,上下级指标间具有隶属性,同级指标之间必须是相互独立和不相关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很难做到指标之间的严格分开,相同级指标存在各种关联,那么导致评价结果之间存在关联性就是一定的了,这样的指标体系就不能正确地对现实问题进行评估。对此我们采用因素分析方法,它很好地解决了指标之间的关联性问题,在指标可信度和有效性方面作用显著,对于我们建立一个相互独立而又全面的指标体系提供了很好的方法。首先是收集一定的资料,将资料数据标准化。把数据转化成标准形式并排列成数据矩阵。下面是因素分析方法的步骤:
(1)求解相关系数的特征方程:求解 ,得到 n 个特征值 1,2,… n 及对应的特征向量。
(2)在数学上该分析方法的模型为:
为公共因素, Uj 为变量 zj 唯一因 素,
是因素负荷量,ajk 构成因素负荷量矩
阵 。
(3)计算因素贡献率和公共因素个数:因素贡献率在这里我们选择特征根不小于 1 的个数p为公共 因素个数。
(4)计算公共因素方差: 。
(5)利用方差极大法,计算正交旋转因素解。
(6)共同因素命名和确定指标权重,可以根据公共因素的各自方差贡献率来确定其各自的权重。
本文通过调查问卷收集到数据按照上述因素分析法步骤计算得到最后结果为表 2。 上述指标的权重在经过计算后,又听取了相关专家的意见进行了修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结构层次明显的三级评价指标体系。
4 指标内容的解析
犯罪作为和城市系统中发生的有时间线索和因果关系的社会事件,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可测性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评估,城市容易发生犯罪的地方具有空间形态属性,主要从犯罪机会、犯罪动机、犯罪目标和犯罪主体几方面进行研究从而提出影响犯罪分布的因素,通过寻找影响犯罪的这些因素来有效监视和预防犯罪的发生。贯穿在我们指标选取过程中的是犯罪心里学的两大经典理论:日常行为理论和理性选择理论。其中涉及到两大经典模型[3]:
犯罪=有动机+有机会+ 无(弱)控制 ,对于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需要三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潜在的犯罪主体”;第二个因素是合适的犯罪目标;第三个因素是缺失的防护者;易犯罪=“收益”-“( 投入”+“风险”)>0,同样包含三个要素:
“第一个因素是实施犯罪行为成功的“获得”(Reward);第二个因素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投入”(Effort);第三个因素是实施犯罪行为失败的“风险”(Risk)。在犯罪主体的心里模式中当风险和投入之和小于采取犯罪所得到的收益时,这时候犯罪发生就变得可能增大。
(1)空间要素。该指标主要从对应犯罪学中的犯罪目标、犯罪机会。建筑情况代表了财富的集中情况反应的犯罪收益以及由于不同建筑组合形成的犯罪空间为犯罪提供的机会,位置要素和交通要素反应了典型区域的在犯罪机会的大小和犯罪风险大小。典型区域的分布密度可以与视频布点的密度 进行匹配,当典型区域密度大的时候相应的视频布点密度也应该增大且与典型区域的分布位置相吻合。当交通结点越多以及距离派出所距离越远的时候,该区域存在的风险就越大对应的就是犯罪机会的增大和犯罪成本的降低。存在这些典型区域中的各种城市要素在作用与城市与人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独特的空间区位我们按照这些要素的不同组织形式和对犯罪产生的不同刺激效果来对他们进行区分[4],分为“独立空间”、“渐变区域”、“要素节点”、“交通通道”四种如图 4(自绘):
图 4 城市要素组成的四种空间区位
这四种易犯罪区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提出显示建筑和位置方面的指标。明确了那些地方有可能是犯罪高发区域是我们着重需要考虑和防控的空间位置。
(2)人口要素。对于犯罪主体的研究是为了对易犯罪人群的监控。主要是针对社区进行进行,对小区内人员的年龄、宗教信仰、有无犯罪记录人员、教育程度、流动人口多少、人居收入以及贫富差距进行调查从而评估出那些社区存在潜在的犯罪主体。通过人员职业、小区类型、周围商业活跃程度等指标得出那些地方是合适犯罪目标进行监控。目的是能及时观察潜在犯罪主体的行踪同时也是采用标本兼治的方法从犯罪源头抓起遏制潜在的犯罪主体并起到威慑的作用。
(3)案件要素。主要从案件防控和案件时空要素考虑,通过收集犯罪数据来分析警情的分布区域、分布密度以及发展趋势这些指标都可以较好地评估一个视频监控系统的布点是否具有高效性和合理性的重要指标。当视频布点的密度和警情的分布区域和分布密度吻合的时候才能说明我们的视频布点效能是比较高。同时在案件防控因素中破案率的高低以及区域内的防御能力大小影响这犯罪实施的“风险”和“投入”的大小,当破案率低和防御能力低的时候犯罪主体的“风险”降低增加了犯罪的可能性。
5 结语
本文从犯罪心理学、犯罪地理学角度出发考虑警情情况,利用日常行为理论和理性选择理论对视频布点过程中考虑到的犯罪主体、犯罪目标、犯罪机会以及收益对视频监控系统布点方面的理论做了一定的研究。由以往针对只针对犯罪高危人群布点的防控模式向基于犯罪原因布点的防控模式进行转变。合理的指标体系是效能评估的基础,本文的指标体系为以后视频监控系统布点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 陈志华.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与运用过程中的效能评估[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1):51-55.
[2] 叶义成,柯丽华,黄德育.系统综合评价技术及其应用[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6.
[3] 马瑞.城市“易犯罪”空间研究[D].清华大学,2010作者简介:杨晓飞(1988-),男,河北邯郸人,硕士在读,主要研究方向是视频监控系统的布点效能评估;吴冠峰(1990-),男,山东淄博人,硕士在读,主要研究方向是视频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