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从政府责任机制的转变看新公共管理模式
论文关键词:新公共管理 责任机制 管理责任 政府改革
论文摘要:政府责任机制的改变是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向新公共管理模式转变的基础。在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中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上升并成为主导责任,它关注的是管理结果和目标的实现以及管理者对此负有的个人责任,同时加入了行政系统对公民的直接责任,而官僚系统的政治责任则不像以往那么突出,管理者与政治家之间形成了更加灵活而紧密的关系。在这种新的责任机制框架下,公共管理在实践中形成了绩效管理、引人市场、顾客至上等多种灵活有效的管理方式与技术。因此,从责任机制的转变与构建来把握新公共管理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研究及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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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西方国家掀开了政府改革的新篇章。针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官僚体制的僵化、低效等种种弊端,新公共管理从多元、民主的现代社会冲豁正出发,借鉴私营部门的成功经验为政府量身裁制了一套全新管理模式。政府运作模式转向新公共管理的过程从根本上说在于责任机制的改变和再造。作为官僚系统运行的根本动力和约束,责任机制成为研究和把握新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视角。下面将退封丈对政府责任机制的转换和建构研究来深人而全面到断垂析新公共管理模式。
一、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管理的资任机制转变
上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兴起并日益成为传统公共行政的替代物。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是在工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应运而生的,其体系和技术都与早期的工业年代相吻合;常规的等级制和政治与行政的分离是其突出特征,也反映着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责任机制。然而,这种传统模式在今天表现出的僵化、低效使其不能再有效发挥作用了。
休斯曾把公共部门的责任归结为两种相关的责任机制:政治责任与官僚或管理责任。第一种是选举产生的政府对选民的责任;第二种则主要表明官僚制组缪拐寸选举产生的政府的责任。以此来审视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就会发现它在今天力不从心的根源:没有明显的指向结果的管理责任,政治责任也是间接的、含混的。快速发表论文
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在政党分赃之弊的解决对策中形成了政治—行政二分原则,引门色其作为要永久坚持的理论基础。由此,传统官僚制要求行政独立于特定的政治范围之外。官僚制组织仅仅是在政策方面给政治领袖提供建议,并且尽可能地代表政治领袖管理其拥有的各项资源。这样,行政部门的责任链走向便表现为公务员通过各个部门的等级结构,在技术上对政治领袖负责,并最终对人民负责。此外,传统公政责任机制假设,作为政治官员活动领域的政策事务与留待公务员完成的行政事务是可以严格区分开来的;实际上公务员是中立的、匿名的,且与任何特定政策无关,因此,只有政治官员才真正负责任。
不难看出,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官僚系统的政治责任是模糊不清的。民主政治要求官僚系统必须对公民负责,然而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官僚体系只有通过政治领导人而间接地对公民负责,也就是说,由于官僚系统直接对政治领导负责,行政者的行动也就成为政治领导的行动,因此选民通过投票选举政治领导人来评寸古政治方面和官僚方面的能力。传统官僚制的政治责任机制实质上振当恿过某种政治制度把官僚系统和公民最终联系起来,这种对公民责任的间接性是其政治责任模糊含混的根源所在。
传统模式下的行政责任机制被认为是一种“范围较窄的责任”,“在这种机制中,虽然由谁最终负责是很明确的,但这种责任是对错误,而非对成就而言的。传统的公共行政要求公务员准确无误地贯彻执行既定政策,在行政“习卜政治化”的原则下,这也是对公务员的唯一要求及衡量标准。这种激励使得“照章办事”比取得成果重要,必然导致官僚系统中“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消极作风的盛行。另外,由于严格的等级制和命令一一一月民从模式,行政者可能以没有下达命令或命令不清楚为由逃避责任,特别是个人的责任。在此,传统官僚体系的僵化、低效等弊病也就容易解释了。
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责任机制存在的缺陷使其不能在今天的社会中有效运行、发挥应有作用,也成为采用管理主义模式的主要原因。新公共管理以管理主义、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试图用适合当代社会的一系列全新.构建一套根本不同于以往的公共管理模式,来代替漏洞百出、力不从心的传统官僚机制,这些理念包括:公务员被假定为具有经济利益动机;私营部门的灵活管理为政府部门提供了经验;政治与行政不可分离;在从行政到管理的理论变化中,一个关键的区别是,行政是执行指令,而管理是获取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全面理解新公共管理,应从其责任机制的更新与构建人手。这一变革的突出特点就是行政系统的管理责任上升并成为了行政组织的主导责任。也就是说,在完成政治领导制定的战略目标时,官僚组织需要负的是管理责任而非政治责任;虽然在对政策目标的分解和细化中公务员常常要参与政策制定并监督目标的实现,下旦这一过程也被视为公务员指向战略目标的一系列管理过程,他们在其间的责任也就更多地表现在管理方面。所以,新公共管理模式的显著变化就在于关注重点转向了管理目标的实现和管理者对结果所负的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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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说,行政是指听从指令,而管理则是实晒胜吉果。既然管理责任成为官僚组织的主导责任,那么它的一切行为责任就集中在对结果的实现上了。新公共管理并不认为实现某结果有一条最好的途径,管理者在被赋予责任之前也就没有被告知如何获得结果。决定工作方式是管理者的一个职责,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的目标,管理者对此应当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公务员的角色已从行政者变为管理者,他可以综合运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多种方式来更好地实现目标。于是,新公共管理下官僚组织的运作模式及公务员职能都比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有了根本性的扩展与转变。
阿利森右少付公共管理的某些刃乙点进布予综合的基础上归结出了 “管理的一般职能”,主要是三个方面:战略、管理内部构成因素和管理梦卜部构成因素。其中“战略”又可划分为:(1)确定(组织的)目标和重点(以对外部环境和组织能力的预测为依据);(2)设针也展作讨戈蛆以实现所定目标。“管理内部构成要素”包括:(1)人员的组织和调配;(2)人事指挥和人事管理制度;(3)控制绩效。“管理外部构成要素”有: (1)与组织的“外部”单位协调关系(它们服从于同一个权力机关);(2)与独立的组织协调关系;(3) 与新闻媒介和公众协调关系。
管理的自由性与灵活性使公务员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积极发挥能动性,找到完成目标的最佳或最适宜方式,出色地完成目标。像企业家一样发挥自身的创造性,把资源从生产率和产出较低的地方转移到较高的地方,达到优化配置原本十分有限的政府资源,使得在税收不变的情况下,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公共服务。很明显这种指向结果的管理责任鼓励官僚组织内的创新意识、效率和成本意识,也就是运用私营部门的成功经验来改善公共部门的运作和绩效。
在注重结果的同时,管理责任还强调“谁对结果负责”,也就是公务员对结果的个人责任。可以说这种个人负责机制是公务员成为管理者的基础和前提,因为谓织寸结果负责谁就有权选择管理方式。同时这也是公务员积极工作、争创业绩,同时努力减少和避免失误的有效激励。个人负责的责任机制包含对出色实现目标的个人奖励和未实现或达到预期目的的个人责任追究和惩罚机制。由此引申出的“责任管理”更是以往官僚行政中消极懈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思想的克星。英国曾对政府责任机制进行过一系列改革,富尔顿报告认为责任管理就是要“使个人和单位对已得到尽可能客观评价的绩效负责”,它的实现依赖于“在政府部门内部确认或建立责任单位一这些单位的产出能够被尽可能客观地加以考核,同时,这些单位中的个人则可以个人的名义对自己的绩效负责。
可以说,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杨:就是公务员的管理责任。在这一机制下,公共管理者应为自己的行为及所属机构的行为负责任,在政策执行中他们不能以所有行动应是政治责任为由而否认他们自己的职责。这一点对于责任追究和功绩奖励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同时也是新公共管理在责任机制方面比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进步之处。表面上看强调公务员的管理责任仿佛会降低整个行政系统的政治责任,同时也减少了政治领导人的责任。事实上,管理责任的上升并不提多寸政治责任的削减,而是使政府责任得以明晰化。传统行政机制下,政治官员在为其所主管的部门承担责任时并不曾明确真正的管理责任,以致承担了与自身职位不相称的政治责任,而行政人员则可因此而形成逃避责任或规避风险的倾向,其管理绩效与成就方面的责任就显得很微弱了。所以说,要克服传统行政机制的弊端必须明晰政治责任和管理责任;即便新模式下政治责任在某种意义上真的有所减弱,然而“政治责任任何程度的减弱都可以被管理责任的改进所抵消。"
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另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增加了对公民的直接责任。它要求官僚组快速发表论文 织建立对公众的直接联系与责任,这种联系的建立可以是为公众提供相关咨,增加行政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倾听公众意见,或是提供政府服务时与社会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等各类团体的直接接触及共同协商等。实际上,行政系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渴望得到公众的认可与支持。从系统论来看,行政系统生存和发展的活力之源来自外界不断的需求信息和能量的输人,经过一系列内化、整合过程后再向外界输出,并得到反馈,以此来调整和促进组织的再运行。并在与外界的互动中不断更新自身,达到与环境的适应和共同发展。因此有学者认为,由于这种对公众直接责任的存在,官僚制组织本身甚至比政治官员或利益集团更具有责任感:“作为政治代表,官僚制组织的优势在于它们既有信息也有责任感。在令人信服地处理某事务时需要第一个特点,而在证明行政的合法性时则需要第二个李东点。像立法者等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但有时却会严重缺乏专门知识。私人利益集团—立法者经常依靠它们获取信息 (及金钱)—拥有丰富的信息,但却对合法权力的来源缺乏责任感。相反,公共官僚制组织部同时具备了专业技术及正式的法定权力。从有效性以及可提供广泛联系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组合。如果没有官僚制组织,将会使社会更加不平等,使政治更加动荡。
为了突出行政系统与公众间的直接责任关系,新公共管理把公众喻为公共服务的“顾客”,并提出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要做到“以顾客为中心”,对顾客需求敏感并作出及时、周到的回应。“以顾客为中心”成为了新公共管理对传统公共行政的重大突破与创新,正如休斯所言;“传统模式缺乏对顾客的特定反应,事实上也不需要。但对责任体制的思考改变了这一点,并且反过来导致了行政体制的改变。世界经合组织(OECD)甚至认为,整个经济效率须依赖于公共部门在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如何对顾客需求作出反应。经合组织还就此提出建议,认为政府可以通过提高行政体制的可理解性,对顾客的需要予以满足,保证政府与公民接触渠道的畅通,以及推动公民的积极参与等等方法改进对公众作出的反应。
对公民的直接责任机制,使行政部门像企业关注顾客一样关心公众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不同公众群体提供又快又好的服务,以满足今天多元的社会需求。在此需要指出一点,把公众当作顾客来对待并不是像有的批评所说的那样要改变公民的主权地位,而是强调一种以公众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和导向的服务理念,这恰恰提岁寸公民权利的最大尊重与实现。根据公共选择理论,企业把顾客作为上帝是为了争得更多的“货币选票”,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政府以顾客为中心为自己赢得了政治选票,这样才能在公民的认可中获得和巩固自身的合法地位。因此,对公民的直接责任成为了公共管理模式的责任机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份。
二、公务员与政治家、公众间的贵任关系
传统的公井衬了政模式因其责任机制的单一、僵化和政治—行政二分法的不切实际而遭到批评,随着从行政到管理的转变,新公共管理模式下公务员与政治家、公为匕之间的责任关系必然发生改变。
传统模式中,管理者与政治家之间的关系是范围狭小的和技术性的,快速发表论文 类似于主人和仆从之间的那种发号施令和唯命是从关系。但在新公共管理模式下,政治家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比以前灵活而紧密,突破了传统的狭隘范围和技术性局限”由于政治权威依然存在,公共管理必然是处于政治权威影响下的管理……其结果是将公共管理与未受政治权威影响的其他管理形式区别开来。今天的公务员(公共管理者)日益卷人公共政策制定中,也与传统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事务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如雷尼所说;“在技术合理性的基础之上,公共管理者在某些情况、某些层次上有较大的自主权而不受政治干预。政治干预在其他情况下则有支配权。而在某些情况下,政治和行政标准则有效地融合在一起。’,于是,特别是在行政管理的高层人员身上,管理责任与政治性也出现了交融—出现了一批“官僚政治家”。他们更有可能带有政治色彩地致力于公共管理,而不是无党派或中立的。人们越来越明显地看到,一个有效的管理者必须在政治上也要长袖善舞。可以说,公务员与政治家之间这种灵活而紧密的关系是与当代政治与行政发展趋势相一致的,因此也是相适应的。
另外,随着“以顾客为中心”的提出,公务员与公民间建立了直接和互动的责任关系。新的责任机制改变了公民的被动服从或接受地位,公民要求可以直接成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动力和压力,公务员与公民间变成了倾听与合作关系,行政部门以积极的回应态度与公民共同努力,以创建更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三、新公共管理资任机制在实践中的运用
以管理责任和对公民的直接责任为主要特征的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成为了政府运行模式和管理方式全面革新的内在动因和根据。新型的责任机制促使政府逐渐在各个层级之间、在监督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在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以及公共部门内部引进一种更为契约化、更具参与性、选择更为自由的关系。在新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指向目标和结果的责任、管理者个人责任、对公众的直接责任和与政治的灵活关系构成了一个全新的责任机制框架,以此为基础创设出了一系列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我国学者陈振明曾将其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让管理者进行脊里,(强调职业化管理);2)衡量业绩(明确的绩效标准与绩效评估);3) 产出控制(项目预算与战略管理);4)顾客至上(提供回应性服务);5)分散化(公共服务机构的分散化和小型化);6)引人竞争机制;7)采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8)改变管理者与政治家、公众的关系。
很明显,新公共管理的责任机制使政府在管理实践中更倾向于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和成功经验,以“三E" (F.coramy, Efficiency and E6ec)标准来提高生产力并增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世界经合组织(OE)认为应通过“两个主要途径”。
其一是:“提高公共组织的生产绩效,目的是提高人员、发展合格人才的招聘以及绩效奖励等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具体内容包括让组织员工参与决策和管理过程,在推行严格的绩效目标时相应放松管理控制力度;运用信息技术;改善顾客反馈渠道并强调服务的质量;将供给与需求决策结合起来(例如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
这一途径主要为了在组织内部加强对公务员个人的激励和绩效测量,以及改善与顾客的关系;这与组织内部个人负责制和对公众的直接责任机制是对应的。同时,在关注结果而非控制过程的管理责任机制下,行政组织有了充分的自由空间来选择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而在现有的社健牲圣济条件下,市场这个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必然成为首选方式。
于是,第二个途径便是“充分利用私营部门建立一个可靠的、有效的、竞争性的以及公开的采购体制,将原来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转包出去,通过合同形式购进中间形态的产品和服务,并终止供应的垄断现象和其他保护形式。”当然,在公共管理实践中,管理者还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或者创造出最适宜的管理方式以求为公众提供更满意的服务。用一个不太贴切的比喻,政府责任机制与管理方式二者之间好比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建立使政府运营和治理模式焕然一新,而今后围绕这一机制,公共管理技术与方式将随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变化发展,但这种形式的不断变换却始终以责任机制这个“内容”为基础和依据,也始终反应和适应其要求。
四、结语
政府责任机制的变化是传统公尹绮于政模式到新公共管理模式转变的基础,因此从新责任机制的构建入手可以更透彻、更全面地把握新公共管理范式的本质及要素。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步建立。相应的政府体制改革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对于如何有效借鉴新公共管理模式,以促进我国公共管理研究与实践进步来说,这一视角的研究具有不可低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快速发表论文
论文摘要:政府责任机制的改变是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向新公共管理模式转变的基础。在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中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上升并成为主导责任,它关注的是管理结果和目标的实现以及管理者对此负有的个人责任,同时加入了行政系统对公民的直接责任,而官僚系统的政治责任则不像以往那么突出,管理者与政治家之间形成了更加灵活而紧密的关系。在这种新的责任机制框架下,公共管理在实践中形成了绩效管理、引人市场、顾客至上等多种灵活有效的管理方式与技术。因此,从责任机制的转变与构建来把握新公共管理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研究及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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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西方国家掀开了政府改革的新篇章。针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官僚体制的僵化、低效等种种弊端,新公共管理从多元、民主的现代社会冲豁正出发,借鉴私营部门的成功经验为政府量身裁制了一套全新管理模式。政府运作模式转向新公共管理的过程从根本上说在于责任机制的改变和再造。作为官僚系统运行的根本动力和约束,责任机制成为研究和把握新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视角。下面将退封丈对政府责任机制的转换和建构研究来深人而全面到断垂析新公共管理模式。
一、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管理的资任机制转变
上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兴起并日益成为传统公共行政的替代物。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是在工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应运而生的,其体系和技术都与早期的工业年代相吻合;常规的等级制和政治与行政的分离是其突出特征,也反映着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责任机制。然而,这种传统模式在今天表现出的僵化、低效使其不能再有效发挥作用了。
休斯曾把公共部门的责任归结为两种相关的责任机制:政治责任与官僚或管理责任。第一种是选举产生的政府对选民的责任;第二种则主要表明官僚制组缪拐寸选举产生的政府的责任。以此来审视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就会发现它在今天力不从心的根源:没有明显的指向结果的管理责任,政治责任也是间接的、含混的。快速发表论文
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在政党分赃之弊的解决对策中形成了政治—行政二分原则,引门色其作为要永久坚持的理论基础。由此,传统官僚制要求行政独立于特定的政治范围之外。官僚制组织仅仅是在政策方面给政治领袖提供建议,并且尽可能地代表政治领袖管理其拥有的各项资源。这样,行政部门的责任链走向便表现为公务员通过各个部门的等级结构,在技术上对政治领袖负责,并最终对人民负责。此外,传统公政责任机制假设,作为政治官员活动领域的政策事务与留待公务员完成的行政事务是可以严格区分开来的;实际上公务员是中立的、匿名的,且与任何特定政策无关,因此,只有政治官员才真正负责任。
不难看出,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官僚系统的政治责任是模糊不清的。民主政治要求官僚系统必须对公民负责,然而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官僚体系只有通过政治领导人而间接地对公民负责,也就是说,由于官僚系统直接对政治领导负责,行政者的行动也就成为政治领导的行动,因此选民通过投票选举政治领导人来评寸古政治方面和官僚方面的能力。传统官僚制的政治责任机制实质上振当恿过某种政治制度把官僚系统和公民最终联系起来,这种对公民责任的间接性是其政治责任模糊含混的根源所在。
传统模式下的行政责任机制被认为是一种“范围较窄的责任”,“在这种机制中,虽然由谁最终负责是很明确的,但这种责任是对错误,而非对成就而言的。传统的公共行政要求公务员准确无误地贯彻执行既定政策,在行政“习卜政治化”的原则下,这也是对公务员的唯一要求及衡量标准。这种激励使得“照章办事”比取得成果重要,必然导致官僚系统中“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消极作风的盛行。另外,由于严格的等级制和命令一一一月民从模式,行政者可能以没有下达命令或命令不清楚为由逃避责任,特别是个人的责任。在此,传统官僚体系的僵化、低效等弊病也就容易解释了。
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责任机制存在的缺陷使其不能在今天的社会中有效运行、发挥应有作用,也成为采用管理主义模式的主要原因。新公共管理以管理主义、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试图用适合当代社会的一系列全新.构建一套根本不同于以往的公共管理模式,来代替漏洞百出、力不从心的传统官僚机制,这些理念包括:公务员被假定为具有经济利益动机;私营部门的灵活管理为政府部门提供了经验;政治与行政不可分离;在从行政到管理的理论变化中,一个关键的区别是,行政是执行指令,而管理是获取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全面理解新公共管理,应从其责任机制的更新与构建人手。这一变革的突出特点就是行政系统的管理责任上升并成为了行政组织的主导责任。也就是说,在完成政治领导制定的战略目标时,官僚组织需要负的是管理责任而非政治责任;虽然在对政策目标的分解和细化中公务员常常要参与政策制定并监督目标的实现,下旦这一过程也被视为公务员指向战略目标的一系列管理过程,他们在其间的责任也就更多地表现在管理方面。所以,新公共管理模式的显著变化就在于关注重点转向了管理目标的实现和管理者对结果所负的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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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说,行政是指听从指令,而管理则是实晒胜吉果。既然管理责任成为官僚组织的主导责任,那么它的一切行为责任就集中在对结果的实现上了。新公共管理并不认为实现某结果有一条最好的途径,管理者在被赋予责任之前也就没有被告知如何获得结果。决定工作方式是管理者的一个职责,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的目标,管理者对此应当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公务员的角色已从行政者变为管理者,他可以综合运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多种方式来更好地实现目标。于是,新公共管理下官僚组织的运作模式及公务员职能都比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有了根本性的扩展与转变。
阿利森右少付公共管理的某些刃乙点进布予综合的基础上归结出了 “管理的一般职能”,主要是三个方面:战略、管理内部构成因素和管理梦卜部构成因素。其中“战略”又可划分为:(1)确定(组织的)目标和重点(以对外部环境和组织能力的预测为依据);(2)设针也展作讨戈蛆以实现所定目标。“管理内部构成要素”包括:(1)人员的组织和调配;(2)人事指挥和人事管理制度;(3)控制绩效。“管理外部构成要素”有: (1)与组织的“外部”单位协调关系(它们服从于同一个权力机关);(2)与独立的组织协调关系;(3) 与新闻媒介和公众协调关系。
管理的自由性与灵活性使公务员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积极发挥能动性,找到完成目标的最佳或最适宜方式,出色地完成目标。像企业家一样发挥自身的创造性,把资源从生产率和产出较低的地方转移到较高的地方,达到优化配置原本十分有限的政府资源,使得在税收不变的情况下,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公共服务。很明显这种指向结果的管理责任鼓励官僚组织内的创新意识、效率和成本意识,也就是运用私营部门的成功经验来改善公共部门的运作和绩效。
在注重结果的同时,管理责任还强调“谁对结果负责”,也就是公务员对结果的个人责任。可以说这种个人负责机制是公务员成为管理者的基础和前提,因为谓织寸结果负责谁就有权选择管理方式。同时这也是公务员积极工作、争创业绩,同时努力减少和避免失误的有效激励。个人负责的责任机制包含对出色实现目标的个人奖励和未实现或达到预期目的的个人责任追究和惩罚机制。由此引申出的“责任管理”更是以往官僚行政中消极懈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思想的克星。英国曾对政府责任机制进行过一系列改革,富尔顿报告认为责任管理就是要“使个人和单位对已得到尽可能客观评价的绩效负责”,它的实现依赖于“在政府部门内部确认或建立责任单位一这些单位的产出能够被尽可能客观地加以考核,同时,这些单位中的个人则可以个人的名义对自己的绩效负责。
可以说,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杨:就是公务员的管理责任。在这一机制下,公共管理者应为自己的行为及所属机构的行为负责任,在政策执行中他们不能以所有行动应是政治责任为由而否认他们自己的职责。这一点对于责任追究和功绩奖励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同时也是新公共管理在责任机制方面比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进步之处。表面上看强调公务员的管理责任仿佛会降低整个行政系统的政治责任,同时也减少了政治领导人的责任。事实上,管理责任的上升并不提多寸政治责任的削减,而是使政府责任得以明晰化。传统行政机制下,政治官员在为其所主管的部门承担责任时并不曾明确真正的管理责任,以致承担了与自身职位不相称的政治责任,而行政人员则可因此而形成逃避责任或规避风险的倾向,其管理绩效与成就方面的责任就显得很微弱了。所以说,要克服传统行政机制的弊端必须明晰政治责任和管理责任;即便新模式下政治责任在某种意义上真的有所减弱,然而“政治责任任何程度的减弱都可以被管理责任的改进所抵消。"
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另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增加了对公民的直接责任。它要求官僚组快速发表论文 织建立对公众的直接联系与责任,这种联系的建立可以是为公众提供相关咨,增加行政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倾听公众意见,或是提供政府服务时与社会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等各类团体的直接接触及共同协商等。实际上,行政系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渴望得到公众的认可与支持。从系统论来看,行政系统生存和发展的活力之源来自外界不断的需求信息和能量的输人,经过一系列内化、整合过程后再向外界输出,并得到反馈,以此来调整和促进组织的再运行。并在与外界的互动中不断更新自身,达到与环境的适应和共同发展。因此有学者认为,由于这种对公众直接责任的存在,官僚制组织本身甚至比政治官员或利益集团更具有责任感:“作为政治代表,官僚制组织的优势在于它们既有信息也有责任感。在令人信服地处理某事务时需要第一个特点,而在证明行政的合法性时则需要第二个李东点。像立法者等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但有时却会严重缺乏专门知识。私人利益集团—立法者经常依靠它们获取信息 (及金钱)—拥有丰富的信息,但却对合法权力的来源缺乏责任感。相反,公共官僚制组织部同时具备了专业技术及正式的法定权力。从有效性以及可提供广泛联系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组合。如果没有官僚制组织,将会使社会更加不平等,使政治更加动荡。
为了突出行政系统与公众间的直接责任关系,新公共管理把公众喻为公共服务的“顾客”,并提出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要做到“以顾客为中心”,对顾客需求敏感并作出及时、周到的回应。“以顾客为中心”成为了新公共管理对传统公共行政的重大突破与创新,正如休斯所言;“传统模式缺乏对顾客的特定反应,事实上也不需要。但对责任体制的思考改变了这一点,并且反过来导致了行政体制的改变。世界经合组织(OECD)甚至认为,整个经济效率须依赖于公共部门在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如何对顾客需求作出反应。经合组织还就此提出建议,认为政府可以通过提高行政体制的可理解性,对顾客的需要予以满足,保证政府与公民接触渠道的畅通,以及推动公民的积极参与等等方法改进对公众作出的反应。
对公民的直接责任机制,使行政部门像企业关注顾客一样关心公众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不同公众群体提供又快又好的服务,以满足今天多元的社会需求。在此需要指出一点,把公众当作顾客来对待并不是像有的批评所说的那样要改变公民的主权地位,而是强调一种以公众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和导向的服务理念,这恰恰提岁寸公民权利的最大尊重与实现。根据公共选择理论,企业把顾客作为上帝是为了争得更多的“货币选票”,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政府以顾客为中心为自己赢得了政治选票,这样才能在公民的认可中获得和巩固自身的合法地位。因此,对公民的直接责任成为了公共管理模式的责任机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份。
二、公务员与政治家、公众间的贵任关系
传统的公井衬了政模式因其责任机制的单一、僵化和政治—行政二分法的不切实际而遭到批评,随着从行政到管理的转变,新公共管理模式下公务员与政治家、公为匕之间的责任关系必然发生改变。
传统模式中,管理者与政治家之间的关系是范围狭小的和技术性的,快速发表论文 类似于主人和仆从之间的那种发号施令和唯命是从关系。但在新公共管理模式下,政治家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比以前灵活而紧密,突破了传统的狭隘范围和技术性局限”由于政治权威依然存在,公共管理必然是处于政治权威影响下的管理……其结果是将公共管理与未受政治权威影响的其他管理形式区别开来。今天的公务员(公共管理者)日益卷人公共政策制定中,也与传统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事务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如雷尼所说;“在技术合理性的基础之上,公共管理者在某些情况、某些层次上有较大的自主权而不受政治干预。政治干预在其他情况下则有支配权。而在某些情况下,政治和行政标准则有效地融合在一起。’,于是,特别是在行政管理的高层人员身上,管理责任与政治性也出现了交融—出现了一批“官僚政治家”。他们更有可能带有政治色彩地致力于公共管理,而不是无党派或中立的。人们越来越明显地看到,一个有效的管理者必须在政治上也要长袖善舞。可以说,公务员与政治家之间这种灵活而紧密的关系是与当代政治与行政发展趋势相一致的,因此也是相适应的。
另外,随着“以顾客为中心”的提出,公务员与公民间建立了直接和互动的责任关系。新的责任机制改变了公民的被动服从或接受地位,公民要求可以直接成为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动力和压力,公务员与公民间变成了倾听与合作关系,行政部门以积极的回应态度与公民共同努力,以创建更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三、新公共管理资任机制在实践中的运用
以管理责任和对公民的直接责任为主要特征的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成为了政府运行模式和管理方式全面革新的内在动因和根据。新型的责任机制促使政府逐渐在各个层级之间、在监督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在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以及公共部门内部引进一种更为契约化、更具参与性、选择更为自由的关系。在新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指向目标和结果的责任、管理者个人责任、对公众的直接责任和与政治的灵活关系构成了一个全新的责任机制框架,以此为基础创设出了一系列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我国学者陈振明曾将其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让管理者进行脊里,(强调职业化管理);2)衡量业绩(明确的绩效标准与绩效评估);3) 产出控制(项目预算与战略管理);4)顾客至上(提供回应性服务);5)分散化(公共服务机构的分散化和小型化);6)引人竞争机制;7)采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8)改变管理者与政治家、公众的关系。
很明显,新公共管理的责任机制使政府在管理实践中更倾向于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和成功经验,以“三E" (F.coramy, Efficiency and E6ec)标准来提高生产力并增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世界经合组织(OE)认为应通过“两个主要途径”。
其一是:“提高公共组织的生产绩效,目的是提高人员、发展合格人才的招聘以及绩效奖励等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具体内容包括让组织员工参与决策和管理过程,在推行严格的绩效目标时相应放松管理控制力度;运用信息技术;改善顾客反馈渠道并强调服务的质量;将供给与需求决策结合起来(例如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
这一途径主要为了在组织内部加强对公务员个人的激励和绩效测量,以及改善与顾客的关系;这与组织内部个人负责制和对公众的直接责任机制是对应的。同时,在关注结果而非控制过程的管理责任机制下,行政组织有了充分的自由空间来选择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而在现有的社健牲圣济条件下,市场这个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必然成为首选方式。
于是,第二个途径便是“充分利用私营部门建立一个可靠的、有效的、竞争性的以及公开的采购体制,将原来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转包出去,通过合同形式购进中间形态的产品和服务,并终止供应的垄断现象和其他保护形式。”当然,在公共管理实践中,管理者还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或者创造出最适宜的管理方式以求为公众提供更满意的服务。用一个不太贴切的比喻,政府责任机制与管理方式二者之间好比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新公共管理责任机制的建立使政府运营和治理模式焕然一新,而今后围绕这一机制,公共管理技术与方式将随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变化发展,但这种形式的不断变换却始终以责任机制这个“内容”为基础和依据,也始终反应和适应其要求。
四、结语
政府责任机制的变化是传统公尹绮于政模式到新公共管理模式转变的基础,因此从新责任机制的构建入手可以更透彻、更全面地把握新公共管理范式的本质及要素。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步建立。相应的政府体制改革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对于如何有效借鉴新公共管理模式,以促进我国公共管理研究与实践进步来说,这一视角的研究具有不可低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快速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