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初探
(吉林大学法学院 , 吉林 长春 130000)
摘 要:目前,我国已经全面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每一位公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国公民在利用互联网平台浏览自己感兴趣的信息的同时,也会有意无意的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一旦这些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公民的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将会面临巨大的威胁。基于此,本文重点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
在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背景下,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综合国力越来越强。与此同时,部分公民的个人信息也被一些不法分子使用不法手段进行了窃取和兜售。
从法律角度分析,兜售、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违反了国家刑法,应当被予以严厉的制裁。但是,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在刑法保护方面的力度还十分薄弱,只有对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才能够提出针对性的强化措施,加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特点分析
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指的是公民的个体信息,归公民个人所有。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立法保护,已经成为未来的国际发展趋势。但是,我国刑法中针对具体的公民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还不够清晰,往往随着领域以及使用途径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形式的内容。所以,公民个人信息主要表现出以下几大特点。
首先,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一定的主体性,即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自然人,而不是某一组织或者法人。每一个主体都应当享有公民个人信息所有权、公民个人信息控制权以及公民个人信息支配权。
其次,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一定的可识别性,即不同公民的个人信息在表现形式以及信息内容上有着明显的差异,无论是肖像、个人姓名,还是身份证号等信息,都与其他人有着明显的区别,通过这些个人信息,就可以对某一公民的具体情况进行有效的识别和判定。
最后,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即随着时间的发展,每一位公民的年龄、学历、家庭住址、兴趣爱好等信息都会有所变化。在处理某一具体案件的时候,如果公民的个人信息没有得到及时、准确的更新,那么将会增加调查取证工作的难度[1] 。
二、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无论是网络购物,还是求职看病,公民只有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才能继续相关操作。如果不对这些信息进行科学的管理,那么就很容易出现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如果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兜售,转卖给其他不法分子,然后其他不法分子在利用这些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敲诈、杀人等行为,那么将会对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严重的威胁,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所以,必须要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刑法保护。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公民并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经常看到某些广告就随意的注册 APP、在朋友圈发布自己的生活状况、点开不明链接,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借高利贷。殊不知,这些行为很容易造成自己个人信息的泄露。当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时候,很多公民还不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而让自己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国家部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但是立法相对分散,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再加上网络犯罪范围很大,公民维权面临着很大的阻碍,维权效率低,维权时间长,严重打击了公民的维权积极性。通常情况下,如果公民没有遭受到特别大的侵害,那么将会选择无奈忍受,而不去追究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网络犯罪的存在在查找犯罪人员的时候存在着较大的难度。这一点更是让很多不法分子失去理智,在枉顾国家法律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只有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刑法保护,才能够从法律层面对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有力的保护,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打好基础[2] 。
三、刑法保护中涉及到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表现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表现,刑法保护主要涉及以下三方面:第一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第二窃取、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罪;第三采用窃听、窃照等设备非法侵犯公民的隐私生活的罪行。
首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网络来获取子所需的各种信息,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在多个互联网平台留下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金融机构、教育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等,接触到的公民个人信息最为详细。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具有为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的行为。一旦发现公民个人信息被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的行为,就必须要给予严厉的打击,为公民个人信息提供有力的保护,为互联网创造健康、安全的发展环境。
其次,在互联网技术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的同时,公民在网络中暴露出来的个人隐私信息也越来越多。但是,暴露出来的个人隐私信息越多,面临的相关风险也就越大。例如,任何一名公民在金融机构中办理业务,经常需要输入密码。
如果密码被不法分子窃取,公民的财产将会遭受巨大损失。
再例如,任何一名公民在网络购物等活动中,也会输入自己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等信息。如果这些信息遭到泄露,那么用户的生命安全将会受到莫大的威胁。而这些与公民个人信息有关的违法行为,也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3] 。
最后,在网络覆盖范围越来越全面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网民会对公众人物的隐私生活产生好奇,甚至通过各种途径来了解他们的隐私生活。在这种情况下,部分非法机构为了迎合网民的好奇心理,就会通过窃听、偷拍等方式来将公众人物的日常行为信息提供给网民,并从中谋取暴利。殊不知,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是要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的。
三、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中的常见问题
虽然我国一直在完善与公民个人信息有挂的保护措施与立法,但是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并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质量产生了影响。
(一)公民缺乏较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思
现阶段,很多公民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只是一种身份证明方式,并没有其他更多的属性和内涵。然而在信息技术与计算机技术不断发展与应用的过程中,除了公民的身份证明之外,公民个人信息也体现出了财产属性。公民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越来越高,甚至已经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但是,相当一部分的公民并没有强烈的社会意识,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个人信息可以通过各种社会方式泄露出来,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对他们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个人信息遭到严重的泄露,甚至在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过程中,自己还处于毫不知情的状态。当公民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收到损失的时候,还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挽回自己的损失。
(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越来越多
在公民的日常生活中,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其中,尤以滥用公民个人信息和不法分子采用不法手段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两种方式为主。首先,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已经明确,采用不法手段窃取、也就是盗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仍然存在着少数不法分子以电话、互联网等方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威胁了公民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其次,未经公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随意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信息滥用的一种方式,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
四、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强化策略
(一)健全与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体系
由于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定义以及范围界定,所以增加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难度。而且,公民个人信息本身就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抽象性,公民在利用个人信息的时候,也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这一点,对于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公民并不知晓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遭到泄露,所以更加不知道应当如何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预防和应对。只有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公民才意识到要采取保护措施,但是由于取证难度较大,公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情况很难得到证明。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在法律体系中进行公民个人信息定义和范围的明确。
另外,立法人员还可以向发达国家借鉴相关经验,在法律体系中明确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义务,明确与公民个人信息有关的违法行为标准。例如,虽然我国越来越重视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但是在具体的实施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与发达国家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体系相比,我国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体系还需要优化和完善。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经验,并根据国内法律体系的实际情况,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控制力与强制力,可以从法律层面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有力的保护[5] 。
(二)健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罪责的追究体系分析我国现阶段的刑法体系,发现在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持有、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收集方面的罪责追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明确。部分掌握着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主体,并不能证明这些公民个人信息的来源的合法性。而且,公民个人信息与公民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都有着直接的联系,不法分子一旦掌握这些公民个人信息,实施不法行为,就会对公民的财产甚至人身产生伤害。也就是说,收集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持有公民个人信息是一种具有伤害性质的危险行为,与非法持有行为的具体犯罪特征非常契合。而且,非法持有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构成严重犯罪行为的一个过渡阶段,所以必须要健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罪责的追究体系,以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为目的,完善相关法律法条,从而对这一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处理[6] 。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下,公民个人信息的属性与内涵也越来越丰富。公民个人信息被出售、非法提供等犯罪行为越来越多,非常有必要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鉴于现阶段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只有健全与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体系、健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罪责的追究体系,才能充分发挥刑法保护的作用,为公民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保护,推动我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王雨松 . 大数据背景下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 [J].
法制与社会 ,2019,(35):25-26.
[2] 张夏晓 . 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路径 [J].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18(18):36-37.
[3] 王煌 . 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J]. 赤峰学院学报 :
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40(6):56-59.
[4] 王华楠 . 基于刑法角度谈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J]. 青年时代 ,2019,(24):152-153.
[5] 刘赛 . 大数据背景下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的完善[J]. 法制与经济 ,2019,(8):139-141,146.
[6] 兰继华 . 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思考 [J]. 集宁师范学院学报 ,2019,41(1):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