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工学结合的原则
[论文摘要]工学结合已成为共识,形成整体性与局部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学历证与职业证相结合、双赢式与政策性相结合等共同遵循的原则。高职院校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善于创新,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质性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发表论文网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 工学 结合 原则 发表论文网
发表论文网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正处于蓬勃向上的持续发展阶段,工学结合已成为共识,广大教育工作者从理论上对工学结合的意义、模式和价值等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在实践中对工学结合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形成百花齐放的格局:有引企入校的,有订单培养的,有工学交替的,有项目驱动的,有的高职院校尝试“课证融通”、有的高职院校实践“工学一体”……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对工学结合的原则进行探讨。
一、整体性与局部性相结合的原则
工学结合的整体性是指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培养实用型高级人才为主的工学结合,贯穿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课堂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管理制度等全过程,是一种整体的、系统的模式。就人才培养模式整体而言,应该是和专业建设尤其是课程改革相联系的全程式的结合,即从人才培养的起点到终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学结合系统,反映了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整体认识。
工学结合的局部性是指高职教育在某种条件不成熟,如政策不到位,企业不配合,教改不配套的情况下在人才培养的某个学习阶段或某个专业的若干门课程或某个知识领域内局部实施工学结合。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整体性是目标,是方向,是基于专业人才培养和职业能力形成的,包含了教与学两方面的一个完整过程。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局部性是短期安排,也可以说是近期目标,是局部条件成熟的率先尝试。局部是整体的组成部分,离开局部,就没有整体;整体包括局部,离开模式的整体性,就无法把握人才培养模式的全貌。
高职教育整体性与局部性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教育者站在整体的高度来把握工学结合,重构人才培养新方案,从源头从计划从大处抓起。工学结合又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哪块政策配套,哪个企业支持,哪块成熟,哪块先做,即便是某一时间学生参加工作的“阶段式”结合或某门课程 “工”与“学”的结合,也应该牢牢抓住机遇,脚踏实地,不失时机地完成。
二、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理论性是指对工学结合的研究应区别于中职教育操作层面的经验总结,上升到规律性、本质性的高度,形成关于工学结合的完整、严谨、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理论来源于实践,是教育研究者主观能动性的主要表现,一方面总结原有工学结合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指导新的工学结合实践,实现人们的预期目标。这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实施工学结合的“两重一再工程”中体会很深刻,在初始阶段,由于认识的主客观条件的复杂性,指导者的认识难免偏差,在实践中无法使问题得到解决;在发展阶段,指导者很快意识到主导理论的思路有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正,获得一定成效,从而出现了新局面。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实践性是指高职院校在工学结合过程中形成的思想、观念、理论,必须通过实践检验其正确性。没有实践,工学结合的思维发展就失去了动力,就不会有创造性的思维。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实践性尤其重要:一是高职教育研究者的思维能力产生于实践;二是高职教育研究者的思维能力随实践的发展而提高;三是高职教育研究者的思维成果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要求高职教育研究者不仅善于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产生说明这些问题的新理论,而且勇于实践、善于实践,并在实践的检验中修正、调整、推广、应用新理论。同时,更应超越实践,不断深化对工学结合客观规律的认识,提高理论水平,使理论具有前瞻性,才能指导促成新一轮的实践。只有科学、系统的工学结合理论,才能指导工学结合的实践,准确无误地实现人们的预期目的,即产生最理想的工学结合实践。三、学历证与职业证相结合的原则
学历证是指完成一定教育阶段学制内学习任务而获得的文凭,如小学、初中、高中、本科毕业证书。本文专指高职院校学生完成该阶段学习任务而获得的大专毕业证书。
职业证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客观规范的测试和评价,而获得的相应凭证。职业证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应聘、就业、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高职院校在校大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可以考本专业的职业证,也可以考其他专业的职业证,既提升专业素质,也提高综合素质;可以根据个人发展、兴趣爱好考一证,也可以针对市场变化、热点速换考多证,既专又博,既增强同行竞争力,也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高职院校坚持学历证与职业证相结合的原则,必须以国家职业资格为指导,积极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可以把相应的职业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也可以让学生自学证书课程,使学生在拿到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迅速与工作岗位对接;更应该鼓励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嵌入职业资格证书标准,提倡高职院校参与新的职业资格证书标准的制定。
学历证与职业证相结合的原则是实现就业创业导向的关键,是以就业创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在分析企业岗位群的工作过程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课程内容和方法,引入相关证书,实施任务导向、项目引领等改革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这直接、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实际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从而推动高职院校的教改。学历证与职业证相结合兼具学历性、职业性两种属性,不仅提高了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还可用证书推动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使学校教学计划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有机结合。
四、双赢式与政策性相结合的原则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双赢式是指其在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团结合作中应采取利益兼顾,都获得较好结果的模式,包括工学交替、引企入校、顶岗实习等模式。双赢式一方面使学生在具体工作岗位上通过具体操作,在职业工作过程中亲身体验实现系统知识和职业能力的融合,使学生具备职业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在接受学生顶岗实习时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双赢式也使高职院校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在校企共享人才资源中为行业企业提供各种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到以科技服务密切校企关系。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政策性指各级政府应出台并落实工学结合的相关职教政策,充分发挥主导统筹作用,形成政策组合效应性。
双赢是方式,是结果;政策是指引,是关键。双赢式与政策性相结合的原则要求高职院校主动向主管部门反映,争取政府把高职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通过立法,出台相关政策,统筹资源,统筹资金,扶持高职教育;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参加工学结合,调动企业的合作积极性,为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创造最佳条件;设法建立双方合作的动力机制,利用学校的技术优势去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建设,通过密切校企合作,实现深层次、多方位的实质性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高职院校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自身彰显特色的内在需要,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善于创新,真正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质性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 工学 结合 原则 发表论文网
发表论文网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正处于蓬勃向上的持续发展阶段,工学结合已成为共识,广大教育工作者从理论上对工学结合的意义、模式和价值等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在实践中对工学结合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形成百花齐放的格局:有引企入校的,有订单培养的,有工学交替的,有项目驱动的,有的高职院校尝试“课证融通”、有的高职院校实践“工学一体”……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对工学结合的原则进行探讨。
一、整体性与局部性相结合的原则
工学结合的整体性是指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培养实用型高级人才为主的工学结合,贯穿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课堂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管理制度等全过程,是一种整体的、系统的模式。就人才培养模式整体而言,应该是和专业建设尤其是课程改革相联系的全程式的结合,即从人才培养的起点到终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学结合系统,反映了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整体认识。
工学结合的局部性是指高职教育在某种条件不成熟,如政策不到位,企业不配合,教改不配套的情况下在人才培养的某个学习阶段或某个专业的若干门课程或某个知识领域内局部实施工学结合。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整体性是目标,是方向,是基于专业人才培养和职业能力形成的,包含了教与学两方面的一个完整过程。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局部性是短期安排,也可以说是近期目标,是局部条件成熟的率先尝试。局部是整体的组成部分,离开局部,就没有整体;整体包括局部,离开模式的整体性,就无法把握人才培养模式的全貌。
高职教育整体性与局部性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教育者站在整体的高度来把握工学结合,重构人才培养新方案,从源头从计划从大处抓起。工学结合又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哪块政策配套,哪个企业支持,哪块成熟,哪块先做,即便是某一时间学生参加工作的“阶段式”结合或某门课程 “工”与“学”的结合,也应该牢牢抓住机遇,脚踏实地,不失时机地完成。
二、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理论性是指对工学结合的研究应区别于中职教育操作层面的经验总结,上升到规律性、本质性的高度,形成关于工学结合的完整、严谨、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理论来源于实践,是教育研究者主观能动性的主要表现,一方面总结原有工学结合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指导新的工学结合实践,实现人们的预期目标。这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实施工学结合的“两重一再工程”中体会很深刻,在初始阶段,由于认识的主客观条件的复杂性,指导者的认识难免偏差,在实践中无法使问题得到解决;在发展阶段,指导者很快意识到主导理论的思路有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正,获得一定成效,从而出现了新局面。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实践性是指高职院校在工学结合过程中形成的思想、观念、理论,必须通过实践检验其正确性。没有实践,工学结合的思维发展就失去了动力,就不会有创造性的思维。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实践性尤其重要:一是高职教育研究者的思维能力产生于实践;二是高职教育研究者的思维能力随实践的发展而提高;三是高职教育研究者的思维成果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要求高职教育研究者不仅善于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产生说明这些问题的新理论,而且勇于实践、善于实践,并在实践的检验中修正、调整、推广、应用新理论。同时,更应超越实践,不断深化对工学结合客观规律的认识,提高理论水平,使理论具有前瞻性,才能指导促成新一轮的实践。只有科学、系统的工学结合理论,才能指导工学结合的实践,准确无误地实现人们的预期目的,即产生最理想的工学结合实践。三、学历证与职业证相结合的原则
学历证是指完成一定教育阶段学制内学习任务而获得的文凭,如小学、初中、高中、本科毕业证书。本文专指高职院校学生完成该阶段学习任务而获得的大专毕业证书。
职业证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客观规范的测试和评价,而获得的相应凭证。职业证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应聘、就业、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高职院校在校大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可以考本专业的职业证,也可以考其他专业的职业证,既提升专业素质,也提高综合素质;可以根据个人发展、兴趣爱好考一证,也可以针对市场变化、热点速换考多证,既专又博,既增强同行竞争力,也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高职院校坚持学历证与职业证相结合的原则,必须以国家职业资格为指导,积极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可以把相应的职业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也可以让学生自学证书课程,使学生在拿到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迅速与工作岗位对接;更应该鼓励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嵌入职业资格证书标准,提倡高职院校参与新的职业资格证书标准的制定。
学历证与职业证相结合的原则是实现就业创业导向的关键,是以就业创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在分析企业岗位群的工作过程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课程内容和方法,引入相关证书,实施任务导向、项目引领等改革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这直接、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实际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从而推动高职院校的教改。学历证与职业证相结合兼具学历性、职业性两种属性,不仅提高了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还可用证书推动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使学校教学计划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有机结合。
四、双赢式与政策性相结合的原则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双赢式是指其在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团结合作中应采取利益兼顾,都获得较好结果的模式,包括工学交替、引企入校、顶岗实习等模式。双赢式一方面使学生在具体工作岗位上通过具体操作,在职业工作过程中亲身体验实现系统知识和职业能力的融合,使学生具备职业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在接受学生顶岗实习时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双赢式也使高职院校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在校企共享人才资源中为行业企业提供各种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到以科技服务密切校企关系。
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的政策性指各级政府应出台并落实工学结合的相关职教政策,充分发挥主导统筹作用,形成政策组合效应性。
双赢是方式,是结果;政策是指引,是关键。双赢式与政策性相结合的原则要求高职院校主动向主管部门反映,争取政府把高职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通过立法,出台相关政策,统筹资源,统筹资金,扶持高职教育;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参加工学结合,调动企业的合作积极性,为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创造最佳条件;设法建立双方合作的动力机制,利用学校的技术优势去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建设,通过密切校企合作,实现深层次、多方位的实质性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高职院校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自身彰显特色的内在需要,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善于创新,真正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质性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