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枫桥经验的新血液
浅析枫桥经验的新血液
陈青青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11级 浙江310000)
摘要:“枫桥经验”是中国本土探索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并取得成功的典范,其中的调解制度蕴含着丰富的经验:专业化调解队伍、专业性调解组织、多级联动组织等。宝贵的调解经验在今日仍旧熠熠生辉,并且注入了新血液。本文论述了枫桥经验与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联系,在经济政治社会领域的作用,并介绍了新型网上枫桥经验,最后具体介绍了优秀的调解工作者成功的调解事迹及调解工作特色。
关键词:枫桥经验 新血液 网上枫桥
1963年,浙江省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以他们的革命热情和闪光智慧,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出了“少捕、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教育人改造人”的“枫桥经验”,得到了毛主席的批示肯定,成为了全国农村治安工作的一面旗帜。
人民调解制度是以调解为解决社会纠纷的主导方式的一项制度,对于社会纠纷倡导事先预防而非事后惩戒,倡导第一时间介入、就地化解,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自我化解地方和区域矛盾。那么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枫桥经验依旧大放异彩,其注入了哪些新鲜血液呢?
一、枫桥经验与平安浙江
据统计,浙江省90个县(市、区)中有86个达到了平安县的标准,全省整体呈现稳定的格局,信访总量、群体性事件、刑事发案整体下降,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指标连续9年“零增长”,人民群众安全感连续9年保持较高水平。这其中就有枫桥经验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中提出:“富裕与安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富民与安民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枫桥经验不仅具有传统的精髓内涵,更结合了时代的特点,有助于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暴力事件,促进社会的平安与稳定,使群众安居乐业,协调了社会经济关系,促进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综合发展。
二、枫桥经验与法治浙江
把法治观念融入到枫桥经验中,即用公平公正的理念来约束调解,使其变得规范而有序,以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与民生、与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相关的领域,如社会劳动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矛盾多而频发,利益冲突往往演变成激烈的纠纷与争吵,甚至伴随着暴力事件,此时枫桥经验就起到消除误会、化解矛盾的润滑剂作用,规劝双方遵守法律,增强法律意识,用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维护权益,进而有助于促进法治浙江的建设。
三、枫桥经验在经济、政治、社会建设等领域大放异彩
在经济建设方面,浙江秉持着“综治进民企”的理念,把枫桥经验落实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中,大力支持企业增强实力与转型升级;在政治建设领域,针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浙江率先在所有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推广“民主恳谈”等制度,以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重要的政治权利;在社会建设领域,浙江有“和谐促进员”、“和事佬”,有1300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有人民、行政与司法调解三种途径。据统计,近几年浙江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都在97%以上,并且浙江在恪守枫桥经验的基础上还创立了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民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等新型模式,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网格、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四级分类组建管理服务团队,努力做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细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
四、网上枫桥经验
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会在网上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因此,枫桥经验也相应拓展到了网络领域。08年初,宁波市江干区网上一个以“咪豆妈”为网名的网友,常常在网上回应社区群众的棘手问题,短短数月便获得“网上咪豆妈,社区好管家”的口碑。
随后,这种方式被采用并推广,网上回帖模式被创新,建立了民生服务网,向群众提供在线服务。同时,党委、政府也在网上“晒”工作方案,听取民意。江东区还呈现出了一批“网络部队”,由当地社区网络发言人、公安网警及官方微博管理员组成,其职责是宣传政策、引导舆论、化解矛盾和服务民生。此外,还有“小娘舅”等组织,由年轻的调解员组成。
江东区还成立了网络志愿者协会,招募引导员、和事佬。在台风菲特中,网管中心提前发布停电、积水等通知;事后部分受灾群众在网上表达不满和恐慌。网络志愿者立即以党员干部抗台救灾的照片及文字说明做出回复,平息不满。
在多种多样的网上调解形式下,江东区乃至整个浙江逐渐形成了“社情民意网上了解、矛盾问题网上解决、正面力量网上凝聚、网上网下无缝对接”的网上枫桥经验。
五、枫桥经验的先进人物
(一)法官朱学军
朱学军是杭州市江干区法院的一名法官,他在工作中把调解发挥得淋漓尽致,因其表现出色,09年其所在的法院以其名字成立了“朱学军法官调解工作室”,同时他还在杭州电视台担任首位电视调解员“和事佬”。
他认为,对于亲人起诉亲人的案件,若以审理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往往结果差强人意。但倘若以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方式,带着真切的感情与人情味去化解矛盾,用真情感化,往往会事半功倍,双方也可能会重归于好。这种方式不仅体现了司法审判中的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也使双方更加珍视亲情,使即将分裂的家庭依旧完整,实现了法理情均衡考虑的最佳效果。
诚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邻里关系的和谐稳定能为社会整体稳定做出贡献,能提升社会整体的幸福感与安全感。
(二)检察官沈亚平
(三)公安民警马长林
(四)街道综治办干部李朝颖
李朝颖是一名街道综治办干部,她的调解工作主要针对渔船和船员。因为海上资源没有固定的界限,渔民之间经常会因海上资源划分不清而发生矛盾。李朝颖就常带着20多艘“娘舅船”奔赴苍南、象山、奉化等渔区调解矛盾,因其调解工作的成功,目前已建立了跨区海上矛盾纠纷调处的“绿色通道”。
(五)人民调解员叶兰花
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范围是邻里矛盾、夫妻争吵、父子矛盾等等,他们经常要面对纠纷双方的汗水、泪水,血水,有时甚至自己在调解的过程中也会受伤,但叶兰花始终相信:让矛盾在她手中化解,是她最大的快乐。2010年,她开通了一条24小时调解热线,起名为兰花热线。热线开通以来,她已接到过3900多个求助电话。
人情与法理并用是她调解的最大特色。调解现场、单位抑或家里,始终能看到她带着法律书。她认为,不仅要以理服人,以情服人,更要以法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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