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征管问题及解决措施 ——以重庆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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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lunwe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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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4月02日 09:58
文/李裕 孔莉 胡新宇 林慈,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基金项目: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浅析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征管问题及解决措施——以重庆市为例(编号:192041)的研究成果。
文章摘要: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已经一年有余,有必要及时地归纳总结环保税的施行现状,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优化环保税,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本文在先有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分析我国从排污费到环境保护税的制度演变过程,从制度构建的视角对比分析我国的环境保护税。结合重庆市的具体情况,探析环境保护税开征一年来的具体成效。
最后,归纳提炼出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税现存的征管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征管问题:解决措施;政策建议1 环境保护税立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政策逐步发展完善,大致阶段可分为准备期,形成期以及完善期。准备期这一阶段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暂行办法》等文件,从环境保护得到法律的保障,同时确立了排污费制度,在此后近 40 多年的时间,排污费制度在限制污染排放,保护环境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过渡作用。形成期这一阶段,我国在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后,愈发重视借鉴国际环境污染治理经验,环境治理走向国际化道路。经过前两个阶段的铺垫,我国正式在第三个阶段完成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工作,环保税正式取缔排污费。并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
2 环境保护税与原排污收费制度的比较
自 1979 年《环境保护法》确定排污费制度以来,已经征收近40 年,随着 2018 年环保税的开征,排污费制度也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排污费征收的目的主要是促使排污者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环保税在此基础上更加侧重于转变企业环保治理观念,倒逼企业转型。在征收范围上,环保税将原来排污费中的污水,废气修改为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提法更加科学合理。
在地方留成方面,由排污费的中央与地方留成比例为 1:9 改变为环保税全部归地方留成。相比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单部门征收,环保税改变为由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征收,环保部门协同征收。与此同时,由于过去缺乏法律保障,各地在排污费的征收上具有一定的政策随意性,而环保税上升到了税法层面,增强了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了征收效率。
3 重庆市环境保护税征收现状
重庆是我国中西部唯一的直辖市,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以重庆为例,分析重庆市环保税的具体征收方式,以及征收效果,对环境保护税未来的发展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市依照《环境保护税税法》,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将对环保税中的水污染物、大气单位税额分两阶段进行征收:第一阶段为 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水污染物确定为每当量 3 元,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当量 2.4 元,。第二阶段为 2021 年 1月 1 日起,水污染物税额不变,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在原基础上每当量增加 1.1 元,实现平稳过渡。
表 1 重庆市近 6 年排污费/环保税征收情况统计表(数据来源:中国环境年鉴,重庆日报)
时间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征收额
(万元)
39859.46 36825.6 39147.25 35564.2 暂缺 28745.75缴纳单位
(个)
6754 7023 6426 6829 暂缺 7558
根据统计数据,重庆市 2018 年共计征收环境保护税 28745.75万元,低于前五年排污费的平均水平。在 2018 年缴纳单位增加的情况下,重庆市 2018 年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额反而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
4 环保税征收现存问题
图 1 环保税缴纳流程图
4.1 环保税专业性强,征收管理难度大
在排污费制度下,企业排污费应缴金额由环保部门核算;税改费后,企业可自行监测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企业的排污量,企业自行计算,自主申报应缴税额,并向税务部门提供检测报告,税务部门将对报告与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若有异常即可提请复核。检测,计算的实践操作难度较大,整个流程对企业的财务人员和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要求更加严格。税务部门若缺乏相关业务知识,很难判断企业是否漏报,瞒报。
4.2 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协同难度大
“税改费”的一大变化即是主管部门的变化:排污费由环保部门核定征收,环保税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受限与专业的业务知识与检测排污量的技术手段,在环保税的征收过程,需要环保部门密切配合,信息数据共享,以防止企业偷税,漏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4.3 税务制度涉及存在缺陷首先,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规定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并未包含个人。实际上,农村地区养殖形成一定规模的农户如果未能按照符合环保规定的方式对养殖废弃物进行处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但《环境保护法》明确将其作为居民个人排除在纳税人之外。如此以来,将会对基层环保和税务部门的工作中带来困扰,增加难度。其次,环保税征税范围未包含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碳等同样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的污染物包含在内。从整体上看,不利于应对全球变暖趋势,温室效应。未能够最大化发挥环境保护税对环境的保护作用。
4.4 企业固定成本增加,隐形负担加大
相较于排污费,环保税要求企业自行申报,自行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事实上,无论是企业选择自行安装设备检测排污量,还是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都会额外增加企业的额外开支(环境监测固定资产投资、第三方机构佣金等),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对一些于小微企业而言,环保税的开征会不可避免地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5 政策建议
5.1 培养专门人才,提高税务人员业务能力
在环保税征缴模式下,一方面应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及时学习相关政策知识,核算方法,同时需在环保税申报前,及时与生产技术部门沟通,取得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排放浓度,自行核实确认相关数据,再进行环保税申报。另一方面,应加强培训,提高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发展引进专业的技术型人才,提高核查纳税人提供检测报告的能力与效率,防止企业漏报,瞒报5.2 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征管效率
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过程中涉及到排污量的核定工作,税务部门需要及时与环保部门沟通,两部门间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够提高核定的速度,从而提高环保税征收效率。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平台,数据及时可查,公开共享,进一步推进征管工作有序进行。
5.3 深化配套改革,控制制度运行成本
环境保护税不仅要重视税额的征收,更要关注征管操作和技术层面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排污企业适时逐步安装排污监测设备,鼓励发展排污设备生产,维护等环保企业的发展,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力度,降低企业购买安装成本。支持鼓励第三方监测机构发展,培养一批专业的从业人员,提高污染物监测效率,降低污染监测成本,规范监测机构运行。从而达到控制降低环保税制度运行成本,减少因环保税开征给企业正常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6 结语
毋庸置疑,环境保护税在治理污染排放,保护环境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相比于排污费而言,环保税的征收具有法律保障,执法更具刚性,有效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更能正面激励企业革新生产技术,提高环保意识,加快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但目前任存在如征收管理难度大,税务部门、环保部门协作程度有待提高,企业隐形负担加重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要坚持优化顶层设计,健全完善环保税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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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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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伟桃.我国环境保护税实施及完善[J].西部皮革,2019(12).
【作者简介】
李裕(1997—)男,重庆人,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2017 级会计学本科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