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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平台翻转课堂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热度0票  浏览53次 时间:2021年6月22日 16:42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甘肃?兰州?730101)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微信平台的广泛普及,利用微信平台进行翻转课堂,对于提升教学效果有着积极作用。经济法学内容繁杂、实践性强,适合采用此种模式进行经济法学课堂教学,可以提升教学效果,从而达到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目标。
关键词:微信平台;翻转课堂;经济法学
近年来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一种新兴的教学模
式——翻转课堂应运而生,对传统的教学方式起到了积极的辅助作用,在实践中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微信软件的普及应用和平台功能的不断提升,利用微信平台进行翻转课堂,并将它应用到经济法学教学中,会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一、微信平台翻转课堂概述:
(一)翻转课堂的内涵
翻转课堂在国外又被称之为“颠倒课堂”,这种教
学模式最早在 2007 年起源于美国的一所高中,近年来逐步被很多国家研究使用,国内外很多学者将这种教学模式定义为本世纪最具影响力的课堂教学变革。翻转课堂所强调的不止是教学模式,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教学理念,区别于传统教学的“先教后学”,它更加侧重于教学过程的改变,将传统授课方式中的课前预习、课内教师讲授、课后作业这些教学模式,通过使用教学视频、音频、课件将学生基础知识的学习前置,将课堂讨论交流、教师重难点答疑以及课外知识延伸等内容作为课堂重点,这种方式有助于教师调动课堂气氛,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不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不断发展完善的今天,翻转课堂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应用将有助于推动传统教学模式改革,对于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微信平台翻转课堂的适用性
目前国内外大部分研究者开展翻转课堂的方式都
是利用传统的互联网教学模式,并且很多学校也搭建了专门的学习管理系统平台,以便学生获取教学资源。
区别于这种传统的方式,目前大学生更喜欢在家里或者移动设备上获取课程资源并与他人进行互动学习,在移动设备学习环境下,学生可以利用碎片时间,结合学习任务和需求随时随地展开学习,这种方式满足了当代学习者快捷、方便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在这种需求下,学习类 APP 大量出现,而微信平台功能的不断升级,使得微信的功能特征也初步具备了教学应用的基本条件。比如微信平台的平台化功能,可以支持学生移动学习、订阅推送相关教学资料等;通信功能支持师生互动交流、答疑等;社交功能支持多渠道添加好友、小组讨论交流等。而微信平台中这些快捷性、互动交流性功能也使学生对微信公众平台有很强的依赖性,通过微信平台来翻转课堂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省去了学生安装学习类?App 等学习软件繁琐的登录环节。所以以手机为载体搭建微信平台翻转课堂成本低、方便快捷且操作性强。
二、应用微信翻转课堂进行经济法教学的必要性
(一)经济法学课程特点
经济法学是教育部规定的法学本科专业的核心课
程,也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这门课程一般在学生第五学期即大三上学期开课。在学习这门课之前,学生们已经学习了法学的基础理论课程比如法理学、民法总论、合同法等,同时已基本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掌握了法学的学习方法。但这门课程较繁杂,知识点琐碎,涉及到子部门法较多,相较于之前学习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而言,离学生的现实生活较远平时不易接触到,特别是竞争法、金融法等课程内容较抽象,教学难度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这些课程虽离生活较近,容易理解但对学生实践性要求较高。
同时,大三的学生在这个学习阶段,对专业的发展也有了一定的思考,具有强烈的专业理论学习的意向。
(二)经济法学采用传统教学方式的弊端
1. 传统教学方法单一,学生学习被动
传统经济法学授课方式中多采用填鸭式教学,主
要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只是在教师的管理下被动进行学习,且授课方式较为单一,多采用理论结合案例的授课方式,学生在课堂中参与度较低且缺乏主动性,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经济法课程内容庞杂,只靠课堂的时间学生无法既完成理论学习,又能通过案例、视频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学习效果差,往往只是蜻蜓点水,学过就忘,教师也无法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实际学习情况。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出现遗漏、错过的知识点,无法回复和记录教学的整个过程,教学效果不理想。
2.“一刀切”的教学模式,无法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传统的经济法教学模式,多采用“一刀切”的教学方式,由于学生在学习能力和需求上存在差异性,而传统的课堂都是大班授课,教师的教学方式不能满足学生学习层次的差异性。同时教师在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设计时也无法根据不同的学生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因此传统的教学模式无法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要求,对学生学习状况的评价标准也过于单一,教师也不能完全掌握学生的真实学习情况。
3. 传统教学方式无法满足经济法课程对学生实践
能力培养的要求
经济法学课程内容庞杂,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要求较高,而传统的课堂教学时间有限,且没有充足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的培养,尽管很多学校在经济法的授课学时中特别强调增加实践实训课时,在模拟法庭实验、法律诊所等课程中融入经济法学的实训实践课时,并且这些实践课程的开设往往与经济法学理论课程的授课相脱节,不能满足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需求。
(三)微信翻转课堂在经济法教学中应用的价值
1.“先学后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有别于传统教学方式的微信翻转课堂应用到经济
法教学中,一方面把教学延伸到了课堂之外,另一方面把课堂的主动权交给了学生。学生在课前有充足的时间将老师推送到微信公众号中的教学课件、视频、答疑作业等教学资料先进行学习,在课前学习教学资料时学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中进行评论、提问、留言等对授课的内容进行反馈。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反馈的情况以及疑难点,在授课的过程中重点讲授,帮助学生理解掌握。课后学生也可以依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通过反复观看视频、课件来巩固所学知识,强化记忆。
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习积极性。
2. 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由于学生在学习能力和需求上的差异性,学生对
课程接受程度也有所不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需求和接受能力,适当调整视频及课件的播放速度,选择与课程有关的教学资料、相关法律视频和课后练习。教师也可以设置难易不同层次的教学内容和教学任务,适当安排课外衍生的教学资料,由学生自主选择感兴趣的教学资料。在学习中有问题可以在同学之间互相交流、与教师提问沟通或在课内集中讨论学习,这种授课方式实现了“一对一”教学,教师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答疑或课内重点讲授。这样的教学模式突破了传统教学中的“一刀切”模式,学生对于经济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远远好于传统的经济法学课堂教学。
3. 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微信翻转课堂的授课方式延长了学生课外学习时
间,也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利用微信翻转课堂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给学生布置案例分析、视频案例讨论、小组任务、设置角色、问卷调查等,通过这些方式让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合作和创新理念。并且这种授课模式不受时间、地点和人数的限制,学生可以通过反复练习,不断地强化和巩固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并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三、微信平台翻转课堂在经济法学课堂的教学设计
(一)课外学生自主学习阶段
上课前学生通过扫描提供的二维码公众号,关注
经济法学课程公众号,学生进入后,可以在其中查看教学课件、视频、大纲、教师推荐书目以及法考教学资料等,同时教师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中事先布置一些在线作业、真题测试、重难点答疑以及师生互动项目,还可以加入和课程相关的视频案例,比如《今日说法》
《法制课堂》等等在线法制视频,教师也可以根据这些视频,在课前进行测验或是问卷调查,帮助学生理解学习。同时教师也可以利用该平台开展有趣的教学活动比如抢答挣积分、抢红包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微信平台翻转课堂进行经济法学课前教学设计时主要是将学生自主学习和课前测试相结合,教师可以根据测试的结果,对学生的学习状况有所掌握,为接下来的课内教学内容和方式做好充足的准备。
(二)课内教学实施阶段
学生在微信平台自主学习后,教师可以根据学生
学习兴趣布置难易适度的研讨内容,课内由学生分组讨论。上课由小组派代表进行 PPT 展示或课内发言,发言内容可以是针对教师布置内容的简要概述、重难点提要也可以是自己学习的思考等等。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在课上的表现,作为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一部分,这样既可以起到督促学生自主学习,也可以使教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再次引导学生对重难点进行学习,对本章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并展开相关拓展训练,不断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能力。同时教师在也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在课堂上进行相关的互动教学环节,将事先准备好的内容添加到微信公众号中,进行课内互动比如当堂测试,在线问答、抽奖、领取红包等方式让学生利用手机参与互动,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因此,微信平台翻转课堂的设计从课前、课内到
课后,从教学准备、实施到课后巩固复习,从学生主动学习到教师总结归纳,从学生自学到教师测评,每个知识点不断反复学习、巩固,直到学生能完全掌握甚至灵活应用,学生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激发了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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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为例 [J].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15):115-116.
[2]???董俊,罗怀青,何月光,等 . 基于微信平台的翻转课堂在机能实验学教学中的模式搭建 [J]. 高校医学教学研究(电子版),2017,7(4):48-54.
[3]???王华 . 翻转课堂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探究 [J]. 陕西教育(高教),2017(10):32-34.
[4]???彭鹏,陈三勇,张鑫 . 翻转课堂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讨 [J]. 中外企业家,2017(10):236.
基金项目:2019 年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微信平台翻转课堂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作者简介:殷晓琳,甘肃人,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系,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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