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劳动视角分析当下的数字化现象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徐州 221116)
摘 要: “异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伴随着财产的私人占有而产生。马克思对“异化”的研究则是对经济领域中异化现象的揭示。异化劳动理论是《1844年》中较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是马克思的思想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重点内容。如今,异化劳动的思想用于解释现存的网络数字控制和资本奴役等的现象,是将马克思异化的思想与新的历史相融合。
关键词:异化;异化劳动;数字信息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异化劳动理论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对异化劳动进行四重规定,而随着近些年网络大数据的壮大,资本主义发展进入“数字资本主义”阶段,数字劳动成为现阶段不可或缺的劳动形式。但是,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并未消除《手稿》中异化劳动现象,反而以另一种隐蔽方式奴役和压迫着人们。因此,面对异化劳动的“转场”,我们应回归马克思主义,分析数字异化劳动的现象并运用辩证的思维方式,积极探求人全面的解放。
1 异化劳动概念的理解
马克思在手稿中往往将“异化”和“外化”并列使用,来表示异化这一概念。并且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多次出现异化、对象化这类词语。因此,首先就要分析了解这些概念的含义和区别,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异化劳动的理论,理解异化劳动概念的四重内涵并充分理解由数字化信息时代带来的新型异化劳动,即数字化劳动。
1.1 区分异化、外化和对象化
异化最早出现在拉丁文中,有转让、远离、分离的意思。外化是主体通过自身劳动的过程,将自身的本质物化成劳动产品,而产品属于劳动主体。对象化则单纯的指主体本质力量的物化, “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 “劳动的现实化”是马克思对其的解释。而外化包含了物化后的产品回归于主体的这一过程。例如,工匠通过自身的实践劳动生产出斧子,则这个斧子就是工匠对象化的东西,而若斧子最终归属于工匠则是外化,若斧子最终不属于工匠,甚至反过来奴役、压迫工匠则是异化。也就是说,异化产生的前提,必须发生对象化,没有对象化就无法产生异化关系中所需的客体。此外,如果说对象化之后的外化是劳动的肯定方面,那么异化则是劳动的否定方面。
1.2 异化劳动出现的缘由
马克思并不是第一个提出“异化”概念的人,也不是给“异化”做出最终定论的人,异化理论一直都处在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从文艺复兴开始,西方学者们就开始对异化进行研究,从而异化的理论体系也在逐步的建立起来。荷兰法学家格劳修斯最先使用“异化”来说明权利的转让,而霍布斯则是用“权利的转让”来说明异化的含义。随后德国古典哲学的学者们开始研究“异化”,包括费希特“自我设定非我”
中的异化思想,黑格尔“绝对理念”异化为自然,费尔巴哈在宗教批判意义上认为上帝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以及赫斯认为的金钱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而马克思则是回归到现实生活本身,追问私有财产从哪里来,以此解决古典政治经济学中未解决的问题,即劳动是创造财富的唯一源泉,但现实是劳动的人越劳动越贫穷。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制度下,劳动不是普通的劳动,只能是异化的劳动。由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对劳动四重规定的阐述来构建异化劳动理论。现如今,随着网络信息化社会的快速发展, “劳动”议题的研究开始向线上的“数字劳工”转向。信息化社会并没有改变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剥削本质”,其劳动异化状况依然存在。
1.3 数字化劳动的界定
关于数字劳动的定义,国内外学者一直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范畴。在国外对于数字化劳动的定义,泰拉诺瓦认为的数字劳动属于非物质劳动范畴,她觉得所谓的数字劳动主要指“互联网上的在线劳动”,而蒂齐亚纳·特拉诺瓦则认为数字劳动是一种免费劳动,他把文化消费转化成了一种生产性的劳动。在国内,学者黄再胜认为“数字劳动是通过网络化数字化技术加以协调的一种非物质劳动形态”,刘海霞则将数字化劳动与马克思关于劳动过程要素相结合,认为“数字劳动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一种新的劳动形式,指能够把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作为劳动对象,把数字信息技术作为劳动资料的劳动者进行的劳动。换言之,数字劳动过程就是指劳动者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对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进行加工,从而使自身劳动对象化的过程。”虽然当前学术界对于数字劳动的概念界定并不是那么明确,但张鸿燕把当前的数字劳动分为三种类型,包括进行智能终端产品、软件和人工智能的开发等技术性工作的专业技术劳动;通过滴滴、美团、神州等网约打车平台的自我雇佣者(司机)从发布服务信息到接收订单再到处理订单等一系列网约平台的线上劳动工作;以及在线用户无偿为媒介平台生产利润的在线劳动。数字化劳动穿插于社会生活中,是数字化时代特有的劳动形式,这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数字化时代的新命题同样引起了生活中各样新现象的发生。
2 “新”异化劳动的现象
人类进入信息化社会后,数字资本主义成为原始资本主义的“外套”,通过数字化的伪装继续为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生产窃取劳动果实。马克思说: “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在信息化的时代,人们通过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开展工作、学习等社会活动,但是很多行为在不经意间已经成为异己的力量,反过来控制、奴役劳动者。
2.1 异己化的数字产品
马克思认为: “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产品的关系就是对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得不到劳动产品的占有权,而且还要被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所奴役。在当下信息化的社会生活中,同样存在这样的情况,甚至数字劳动的剥削性比马克思商品经济时代隐藏的更加隐蔽,数字产品的使用者们在不知不觉中愈发受到它们的控制。一方面,从电子产品和人的关系来看,在地铁公交、客厅卧室、等候休息、休闲娱乐等场景中,无时无刻都能看到“低头族”的存在。人们通过手机完成社交、导航、付款、订餐等社会生活必须的操作,渐渐地手机成为可以替代人们的头脑、手脚和语言的东西,一旦离开手机,我们便会陷入无限的恐慌中。另一方面,从数字信息与人的关系来看,人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样也是信息的传播者。人们在数字化的社会中,通过网络在社交平台上可以获取大量的信息,不出家门而看遍世界。但是在共享信息的同时,有人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追求自己的存在感而虚假编造信息,从而导致信息本身不再真实可靠,传播者本人也逐渐丧失自我。同时由于“历史记录”的影响,软件会优先向人们推荐使用者之前游览过的人和事,从而导致信息价值观的片面化。长此以往,数字化的信息会掩盖事实的真相,信息将会控制人的思想与行动,成为主体的异己力量,削弱人的主体性。对于以上两方面主奴关系颠倒的现象,马克思总结到: “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
2.2 被剥削的数字劳动
马克思认为: “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劳动产品是工人劳动的结果,由于产品与工人的异化,那么劳动过程与工人产生异化也是必然结果。如今,在数字化信息迅速发展和普及化的时代,个人的隐私书籍、休闲时间、社会资本都趋向商品化发展,导致手机中各种APP平台对人们日常消费的潜在引导与剥削。例如,微信、QQ等社交软件成为职业工作的“第二战场”,随着人们使用微信频率的增加,人与微信的关系逐渐走向了“异化”。人们对于微信的使用已不再是一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人们被迫回复各种“收到”,发布迎合社会所需的“朋友圈”,确保24小时在线,导致“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同时,网络技术的全面发展,使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地进行线上劳作,工作时间和休闲时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大数据之下,网络视频、图片、文字的点击率成为背后商家关注的焦点,因此平时休闲时候的网上冲浪也成为当代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形中人们可以一天24小时随时随地的为资本家服务。这导致人不再是行为的主体,人沦为不断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娱乐活动也成为实现资本增殖和资本积累的无偿劳动。摆脱现实生活的数字劳动并没有真正解放人的生活,反而使人陷入了更为隐匿的数字剥削旋涡中。如同马克思所说: “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
2.3 人与人类本质的异化
马克思说: “在异化劳动的条件下,每个人都按照他自己作为工人所具有的的那种尺度和关系来观察他人。”人的行为活动应该是人自觉自愿的活动,目的是为了自己生活所向往的生活方式,是人的自由活动、自主活动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但是,在数字化虚拟世界的大背景下,每一个人都有着虚拟世界的“线上身份”和现实世界的“线下身份”。与真实的自己不同,在线上交流的虚拟世界中,使用者可以通过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不断改变自己的形象,从而成为符合大众审美的形象。网络社会的生活从使用者那里夺走了个体本身存在的类生活,个体的生活不再是为了自己的追求和快乐,而是为了可以满足类生活的一种手段。就像马克思在手稿中认为“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对象性”。这样的行为让使用者像商品一样向大众展示一个虚假的自己,人被欲望、需求和幻想,一个屏幕对面的个人支配着。人变得不再是为了自由解放而生活,而是为了存在而活着,最终导致人的劳动偏离了生活的自由、普遍的类本质,成为了一个孤立的单向度的人。人被自己的类本质控制着,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
2.4 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是由于手机等互联网的存在,人们经常将自己置于孤岛中而不自知,马克思认为这就是人与人相异化的表现。这是由于人和自己的劳动产品、生命活动和类本质相异化而导致的直接结果,如同马克思认为的“劳动和劳动产品所归属的那个异己的存在物,劳动为之服务和劳动产品供其享受的那个存在物,只能是人本身。”网络信息化的发展更新了人们之间交往的形式,扩大了人们交流的范围,加快了信息回复的速度,手机成为了人与人交流的一个媒介,人们越来越依赖于通过手机进行交流。但是,由于人们更倾向于线上的聊天交流方式使得在线时间的延长,导致相对的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交流的时间不断缩短,甚至两个人面对面反而一句话都不说,而是低头刷手机沉浸在自己网上的社交乐趣中。身边的人由熟悉变得陌生,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在慢慢淡化直至消失。同时,数字技术改变了人的思维方式,从认识新技术到接纳新技术最后依赖技术直至成为技术的附属品,技术本身的服务使命变成了支配主导地位,这种转变过程是人的主体性的丧失,违背了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人们从沉迷于网络信息化时代带来的巨大便利和福利时,就已经慢慢的开始异化,当真正察觉到这种异化现象时,其实已经深深陷入到了这场“隐形”的数字劳动资本奴役中。
3 对“新”异化劳动的扬弃
马克思异化理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如今信息化的时代,由于互联网应用的快速发展,逐渐出现了“数字异化劳动”,这种异化的发展延续了早期马克思在商品经济领域的异化思想,为异化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时代内涵,同时为解释和批判网络数字时代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3.1 发挥人的主体性,能动地认识数字异化
从意识形态上看,人们要认识到网络数字的异化,对其保持谨慎科学的态度。当下,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的生活环境已经和数字信息密切的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种基础的社会模式。
不可否认,信息化时代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便捷,但同时资本的剥削也隐藏到深到不可察觉的地步。表面看来,线上课程、网上购物、家里办公等,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更是实现了人们工作的时间、地点的自由,劳动者们不再受到劳动时间和空间等因素的控制。但也因此,数字资本的剥削方式转而成为了一种更加隐蔽的方式,在我们看似日常的生活过程中不断压榨获取剩余价值,从而使得网络对人们劳动的压迫更加的无形,异化劳动的内涵持续扩展。人是“普通的因而是自由的存在物”,因此,我们要“把自身当做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坚持自我意识,让数字信息为我们所用,而不是我们为数字信息所控。
3.2 提高管控力度,双管齐下
从实践活动上看,要解决数字信息的异化,需从实际生活出发,正确处理人与数字信息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数字信息背后的企业平台,应该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合理地使用大众上传的各类数据信息。浏览率、点赞数的多少并不能真正代表着人自己本身的能力,要避免由于“水军”的影响造成人被数字控制的现象。另一方面,国家层面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数字资源信息管控的法制法规,积极介入这种异化的现象,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控。另外,每个人对于各类电子设备的使用都应该有自己的规划和控制力,而不是盲目地使用,被这些产品所控制。例如,对自己想买的商品有确切的目标和方向,确定购买商品的用途,及时对软件推荐的信息进行取舍,而不是推荐什么就买什么,没有自己的判断力,从而变得愚钝、痴呆。如此人为的进行一些控制和管理,从而避免数字信息的异化继续蔓延。
3.3 扬长避短,科学利用数字化
人们要学会利用数字化的优势减少异化劳动的劣势。异化劳动消失的条件是在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的前提下,私有财产的消失,因此只要还存在着私有财产,异化就不可能被真正地解决。因而,同资本主义时代由于私有制而必然产生的异化劳动一样,数字劳动是在科技快速发展和生产力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不可避免的一种全新劳动形式,不可否认数字技术在促进人的解放方面蕴藏着无限的可能性。所以,对于当下的数字劳动异化问题,人们应当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劳动解放中的积极作用,扬长避短,不断追求人的解放。人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解放”作用,实现机器自主化生产,减少劳动者低端的机械性工作,回归人的类本质。人工智能的出现为人类社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生产模式,促进了人类劳动力的解放。
对于传统劳动者,政府可以通过开展专业化的数字技术培训,提升其自身的劳动技能和劳动层次,促使其完成身份转换,积极参与到数字劳动中来,帮助他们在数字时代开拓更大的发展和晋升空间。在上层建筑方面,政府应做好顶层设计,积极发挥其调控作用。
数字化信息仍然是今后社会的热点,从马克思异化的角度分析,是为其提供了一个新的批判视角,以辩证的看待这把双刃剑,同时,这是异化劳动理论内容的延伸和扩展。正确有效地认识到数字信息对我们的控制和奴役,有助于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解放,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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