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发展历程
浅析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发展历程
赵田 许舒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课题立项研究项目——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发展性研究(项目编号:
3042141223463)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要: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现状不但涉及到每个贫困生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国力强盛与否。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
系通过借鉴国外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优点,以及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历经近三十年的时间里,逐步走向完善。目前,我国已初
步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发展历程
据教育部 2006 年第 20 次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字显示:2005
年,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 1450 万人,其
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 294 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 20%,特别
困难学生约 123 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 8%。 《中国统计年鉴 2010》
数据显示, 截止 2009 年底, 我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达 2144.657
万人,那么按照上面的比例来算,贫困生人数约达到 429 万。如
此庞大的数目不仅考验着每个贫困生家庭,也考验着我国的国力
和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从 1997 年普通高校全部实行招生收费并轨以后,我国高校
初步建立了收费制度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机制。高等教育收费
制度从本质上说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增加了高校收入,改善
了高校的办学条件,缴费上学从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教育公平。
但是,由于我过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费制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
和低收收入家庭来说,又是一笔沉重的负担。目前公立高校的学
费标准在 4000-10000 元之间,加上住宿、日常开销的费用,加
上目前物价上涨,平均每个大学生每年的开销在 1.5-2 万元,4
年大约需要 6-8 万元。 如此巨额的费用, 对部分地区和家庭来说,
已经超过家庭承受的零界点了。此时,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
立,让许多贫困生个人和家庭看到了希望,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
作也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立,
历经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
一、萌芽阶段
1950 年新中国成立后, 召开了 “全国第一次高等教育会议” ,
在此会议上基本上确定了高等教育的免费制,高校学生不但学费
免费,还有基本的生活补贴。通过此举,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逐
步走向正轨。新中国成立之初,高校的毛入学率为 15%以下,处
于精英教育阶段,大学生资助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较小,
通过国家单方面的努力,完全能够支付高等教育的所有费用;相
对应的是,高等教育资源的短缺,使得大部分学生无法接收高等
教育,甚至很多人连基本的义务教育都享受不到,国民的整体素
质偏低。
二、起始阶段
从 1983 年国家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
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
法》为标志,我国的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模式由单一的国家承担向
多元的资助模式发展。
1987 年 7 月国家又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
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
度的办法》,对大学生资助演变为奖学金和学生贷款两种类型。
1998 年 8 月 29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
第五十四条和五十五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这样的规
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国
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
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
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
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
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
供帮助,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针对目前如此庞大的高校贫困生人数来说,这一法律条款显得过
于简单,笼统,而针对当时的高等教育基本免费制度来说,这一
法律条款建立的意义不大,操作性也不强。
1993 年 7 月,教育部《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进行资助的通知》规定:要求各高校要从“奖贷基金”或“专业
奖学金”中按每人 2 元的标准提取困难补助经费,用于补助“特
困生”;组织好学生,特别是“特困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对
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各高校可根据困难的程度减免其学杂费。
1994 年 5 月教育部引发的 《关于在普通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
金的通知》明确要求高校要从教育事业费、学杂费和预算外收入
中提取出一定比例的经费设立勤工助学基金,至此勤工助学政策
有了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尤其是特困生
得到有效资助,得以完成学业。
1995 年 4 月下发的 《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
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
认真贯彻学费政策,切实解决好困难学生上大学的问题,认真贯
彻减免学杂费政策,保证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缀学。
三、发展阶段
从 1999 年起,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高校扩招,从 1998 年全
国普通高校招生 108 万人,到 2002 年全国高校计划招生 275 万
人,增幅高达 154.6%,用飞跃来描绘中国高校招生规模的变化一
点也不为过。高校扩招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使得数百万人享受到了
高等教育的机会,公众对高等教育的渴求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满
足,进而促进了人与人之间教育机会的均等。1999 年教育部公布
的《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力求到 2010 年实
现大学毛入学率 15%(即在校人数与适龄人口之比),“十五”
计划将这一目标的实现提前到 2005 年。高校扩招标志着高等教
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宽带的高速时期,高等教育已不再是少数人
才拥有的权利。
高校扩招对于国家经济和教育发展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自
1999 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做出了
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决策以来,国家连续三年累计安排高等
教育国债资金达 70 多亿元,拉动各方面配套投资 120 多亿元,
额外增加中央本级教育经费 470 多亿元。高校扩招,使得贫困大
学生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广,以往所出台的资助政策已远远不能满
足现行的需求。
1999 年 5 月,国家出台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
(试行),同年 9 月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北京、上海、天津、重
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 8 个试点城市 39 个中央部委所属
136 所高校中开始试行。
2000 年 2 月国家下发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
同年 8 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助
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把中央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由
8 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其经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
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这标志着我国助学
贷款制度的形成。《补充意见》规定把申请助学贷款的对象范围
扩大至研究生,并延长还贷期限至毕业后 4 年还清。各商业银行
发放助学贷款产生的呆坏账,分别由各商业银行总行核实后按规
定核销。 到 2002 年 6 月末, 金融机构统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18.6
亿元,共有 100.5 万学生获得助学贷款。
四、现状
2007 年 5 月 13 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
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
系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
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
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其内容包括:完善国家奖学金
制度;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
策;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学
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
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
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进一步落实、完善鼓
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等非营利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
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同年教育部明确发文要求各高校对贫困生作到 6 个 “确保” ,
确保资助经费到位、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国家助学金及
时发放、确保“应贷尽贷”目标、确保反映渠道畅通、确保政策
宣传到位
至此,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探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形成了
以“奖、贷、助、补、减、勤” 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通过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发展历程,可见建立和完善贫困生资助体
系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社会、高校的共同努力。
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完善,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能否持续和健
康的发展;关系到国家民族的能否顺利发展和人才的培养以及建
设创新型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人民网 http://www.people.com.cn.
[2]中国教育新闻网 http://www.jyb.cn/aboutus/.
[3]袁卫.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现状、问题与展望.2007中欧
论坛.
[4]马桂兰.中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研究.山东大学2008
年硕士论文.
[5]安冰.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问题研究.山东大学2008年硕士
论文.
作者简介:
赵田,女,1980年8月出生,江苏南京,讲师,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贫困生资助研究。
许舒,女,1984年1月出生,江苏南京,讲师,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
赵田 许舒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课题立项研究项目——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发展性研究(项目编号:
3042141223463)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要: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现状不但涉及到每个贫困生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国力强盛与否。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
系通过借鉴国外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优点,以及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历经近三十年的时间里,逐步走向完善。目前,我国已初
步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发展历程
据教育部 2006 年第 20 次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字显示:2005
年,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 1450 万人,其
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 294 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 20%,特别
困难学生约 123 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 8%。 《中国统计年鉴 2010》
数据显示, 截止 2009 年底, 我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达 2144.657
万人,那么按照上面的比例来算,贫困生人数约达到 429 万。如
此庞大的数目不仅考验着每个贫困生家庭,也考验着我国的国力
和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从 1997 年普通高校全部实行招生收费并轨以后,我国高校
初步建立了收费制度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机制。高等教育收费
制度从本质上说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增加了高校收入,改善
了高校的办学条件,缴费上学从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教育公平。
但是,由于我过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费制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
和低收收入家庭来说,又是一笔沉重的负担。目前公立高校的学
费标准在 4000-10000 元之间,加上住宿、日常开销的费用,加
上目前物价上涨,平均每个大学生每年的开销在 1.5-2 万元,4
年大约需要 6-8 万元。 如此巨额的费用, 对部分地区和家庭来说,
已经超过家庭承受的零界点了。此时,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
立,让许多贫困生个人和家庭看到了希望,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
作也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建立,
历经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
一、萌芽阶段
1950 年新中国成立后, 召开了 “全国第一次高等教育会议” ,
在此会议上基本上确定了高等教育的免费制,高校学生不但学费
免费,还有基本的生活补贴。通过此举,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逐
步走向正轨。新中国成立之初,高校的毛入学率为 15%以下,处
于精英教育阶段,大学生资助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较小,
通过国家单方面的努力,完全能够支付高等教育的所有费用;相
对应的是,高等教育资源的短缺,使得大部分学生无法接收高等
教育,甚至很多人连基本的义务教育都享受不到,国民的整体素
质偏低。
二、起始阶段
从 1983 年国家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
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
法》为标志,我国的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模式由单一的国家承担向
多元的资助模式发展。
1987 年 7 月国家又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
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
度的办法》,对大学生资助演变为奖学金和学生贷款两种类型。
1998 年 8 月 29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
第五十四条和五十五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这样的规
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国
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
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
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
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
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
供帮助,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针对目前如此庞大的高校贫困生人数来说,这一法律条款显得过
于简单,笼统,而针对当时的高等教育基本免费制度来说,这一
法律条款建立的意义不大,操作性也不强。
1993 年 7 月,教育部《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进行资助的通知》规定:要求各高校要从“奖贷基金”或“专业
奖学金”中按每人 2 元的标准提取困难补助经费,用于补助“特
困生”;组织好学生,特别是“特困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对
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各高校可根据困难的程度减免其学杂费。
1994 年 5 月教育部引发的 《关于在普通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
金的通知》明确要求高校要从教育事业费、学杂费和预算外收入
中提取出一定比例的经费设立勤工助学基金,至此勤工助学政策
有了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尤其是特困生
得到有效资助,得以完成学业。
1995 年 4 月下发的 《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
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要
认真贯彻学费政策,切实解决好困难学生上大学的问题,认真贯
彻减免学杂费政策,保证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缀学。
三、发展阶段
从 1999 年起,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高校扩招,从 1998 年全
国普通高校招生 108 万人,到 2002 年全国高校计划招生 275 万
人,增幅高达 154.6%,用飞跃来描绘中国高校招生规模的变化一
点也不为过。高校扩招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使得数百万人享受到了
高等教育的机会,公众对高等教育的渴求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满
足,进而促进了人与人之间教育机会的均等。1999 年教育部公布
的《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力求到 2010 年实
现大学毛入学率 15%(即在校人数与适龄人口之比),“十五”
计划将这一目标的实现提前到 2005 年。高校扩招标志着高等教
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宽带的高速时期,高等教育已不再是少数人
才拥有的权利。
高校扩招对于国家经济和教育发展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自
1999 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做出了
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决策以来,国家连续三年累计安排高等
教育国债资金达 70 多亿元,拉动各方面配套投资 120 多亿元,
额外增加中央本级教育经费 470 多亿元。高校扩招,使得贫困大
学生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广,以往所出台的资助政策已远远不能满
足现行的需求。
1999 年 5 月,国家出台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
(试行),同年 9 月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北京、上海、天津、重
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 8 个试点城市 39 个中央部委所属
136 所高校中开始试行。
2000 年 2 月国家下发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
同年 8 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助
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把中央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由
8 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其经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
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这标志着我国助学
贷款制度的形成。《补充意见》规定把申请助学贷款的对象范围
扩大至研究生,并延长还贷期限至毕业后 4 年还清。各商业银行
发放助学贷款产生的呆坏账,分别由各商业银行总行核实后按规
定核销。 到 2002 年 6 月末, 金融机构统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18.6
亿元,共有 100.5 万学生获得助学贷款。
四、现状
2007 年 5 月 13 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
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
系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
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
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其内容包括:完善国家奖学金
制度;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
策;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学
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
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
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进一步落实、完善鼓
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等非营利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
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同年教育部明确发文要求各高校对贫困生作到 6 个 “确保” ,
确保资助经费到位、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国家助学金及
时发放、确保“应贷尽贷”目标、确保反映渠道畅通、确保政策
宣传到位
至此,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探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形成了
以“奖、贷、助、补、减、勤” 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通过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发展历程,可见建立和完善贫困生资助体
系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社会、高校的共同努力。
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完善,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能否持续和健
康的发展;关系到国家民族的能否顺利发展和人才的培养以及建
设创新型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人民网 http://www.people.com.cn.
[2]中国教育新闻网 http://www.jyb.cn/aboutus/.
[3]袁卫.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现状、问题与展望.2007中欧
论坛.
[4]马桂兰.中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研究.山东大学2008
年硕士论文.
[5]安冰.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问题研究.山东大学2008年硕士
论文.
作者简介:
赵田,女,1980年8月出生,江苏南京,讲师,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贫困生资助研究。
许舒,女,1984年1月出生,江苏南京,讲师,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