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的不同看法
关于《三》的不同看法
沈耿嵩(律师)
读
《三》是一篇有独到见解的哲学文章,提出三元论:“一阴二阳三阴阳。”认为:“三元性在任何事物中,大可及太初,小可在任意点上。”“从今往后,人们在生活与工作中,无论认识事物或解决问题时,就不再是一分为二,都必须一分为三。”
文章观点独到新颖,但缺乏较好的阐述和论证,存在一些问题、缺陷。
第一、文章写道:“《三》共分三层意思,一是任何事物都是由三者(三元)构成。二是有些事物看似两面性,其实两面当中肯定含有潜藏点、模糊点、条件点、过渡点、转化点、中间点、临界点、交叉点、转折点、平衡点、关键点、中和性、分界线或统一体等等,这些部分就是第三者。三是肯定任何事物的三者同时存在、不分先后,缺一不可,又互为作用。”
上面这段,是三元论基本观点,放在《三》的主文的第二自然段。
本人认为,阐述观点,应把意思讲明确、讲清楚、讲完整。既然讲了“任何事物都是由三者(三元)构成,”接下去就应讲清楚这三者(三元)分别是什么;但没有讲。而是接下去马上讲到第三者是什么。不先讲清楚前二者是什么,而直接讲第三者,是难以表达清楚第三者含义的,也难以让读者读懂文章的意思。
虽然,文章在其他地方有多次写了“一阴,二阳,三阴阳。”但整篇文章并没有明确告诉读者:任何事物都由三者(三元)构成,这三者(三元),就是一阴,二阳,三阴阳。
显然,这是行文分散、表达不连贯的问题。
第二、文章这句话:“二是有些事物看似两面性,其实两面当中肯定含有潜藏点、模糊点……分界点或统一体等等,这些部分就是第三者。”
“看似两面性”是什么意思?正常的一般的解读,是不同意这“两面性”,是否定“两面性”之存在。那么,既然否定两面性,为什么接着又写“其实两面当中肯定含有潜藏点……”?这不是又肯定了两面性之存在么?这不是前后矛盾么?
我估计作者的真实意思,大概是,他讲的两面性,不是现行官方哲学观点“一分为二”当中的两面性,因此用“看似两面性”表示质疑,表示否定。然后“其实两面当中肯定含有……”,这个“两面”,是指三元性中的前二者、前二元。
然而,形式逻辑告诉我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概念的定义必须保持同一。《三》这篇文章这个地方有问题,是犯了违背同一律的错误。
再有,“其实两面当中肯定含有潜藏点……”,罗列了十二个点,最后又引出一个“统一体”。那十二个点的概念,都表示两面之间的交叉、衔接的意思;但最后冒出个“统一体”,就不是交叉或衔接的意思,而是容纳、包含“两面”的意思。那么,这十二个点与两面的相互关系,这统一体与两面性的相互关系,会一样吗?如果不一样,怎能把它们罗列在一起,并归纳出“这些部分就是第三者”呢?应该说,那十二个点与两面的关系,或许可以用“第三者”来界定。但是,统一体与两面的关系,就不是第三者,而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三、《三》提出三元论。归纳整篇文章的主要观点,应该是:大到宇宙太初、小到任意点的任何事物,都是由三元构成;这三元,就是一阴、二阳、三阴阳。
那么,文章就应该进一步阐明:“阴”是指事物的什么?其特征是什么?“阳”是指事物的什么?其特征是什么?“阴阳”又是指事物的什么?其特征又是什么?然后用这三者的内容及特征,去对应现实当中一些不同类型的任意具体事物,证明这三者的内容及特征确实符合现实任何事物的三者构成及其内容特征。通过这样的论证,才有可能证明三元论符合客观实际,证明三元论是真理。——但是,文章没有这样的论证。
第四、文章直接用一些事物做例证。
该文写道:“我们今天就用科学研究来证明三元论的真理性。如宇宙是由时间、空间与物质三元构成。”
然而,百度百科词条,关于宇宙定义是;“所有时间和空间的总和。”《现代汉语词典》的宇宙定义是:“一切物质及其存在形式的总体(宇,指无限空间;宙,指无限时间)。”
关于宇宙的构成,百度百科词条这样归纳:“(一)可见宇宙,(二)不可见宇宙。”“关于可见宇宙,分为天体、天体系统;关于不可见宇宙,分为暗物质、暗能量。”
可见,把宇宙分为时间、空间、物质这三元,似乎不妥。
按照《三》的三元论,三元是指一阴、二阳、三阴阳。那么,时间是阴还是阳?或是阴阳?空间是阴还是阳?或是阴阳?物质是阴还是阳?或是阴阳?——《三》这篇文章,没有解答。
那么,根据现行的科学定论,时间、空间、物质各是什么?
时间,是物质存在于过去、现在、未来的连续不断的过程即持续性,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空间,是物质存在占有的长、宽、高的位置即广延性,是物质存在的又一种客观形式;物质,指独立存在于人的意识以外的客观实在。同时,物质存在还采取运动的客观形式,没有运动,就没有物质存在。
所以,不能把宇宙分为三元。宇宙,就是指无限时间和无限空间;其概念定义是二元,不是三元。
如果一定要套“三元论”,只能说,物质存在的客观形式,有三元:时间、空间和运动。
第五、文章又写道;“光的速度又可分快速、中速与慢速。”
可是,光的速度,就是每秒
文章又说:“方向可分上中下或左中右。”这不对,方向有基本的六个:前、后、左、右、上、下。没有“中”。另一范畴是四个:东、西、南、北。
其实,有许多事物,就不能说它一定由三元构成。比如三角形有三条边,据此或者可以说三条边就是三元。但是四边形呢?它的三元是什么?比如,音阶上的音符(沿用《三》的说法),简谱用七个阿拉伯数字表示的1234567,这一组音,怎样区分出三元?比如,任何事物都有其特征,那么,特征的三元性是什么?构成特征的三元是什么?
第六、文章写道:“父与母二人即使可活到一万岁人类也无法繁衍后代,只有加上子即父母子三元,人类才得以传宗接代。”——那么,父母子既是三元,父、母、子是不是“同时存在,不分先后?”如果不是,《三》这篇文章第2面第1-2行的论断“三是肯定构成任何事物的三者同时存在,不分先后……”是否正确?
文章还认为“一国两制”也是三元。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社会主义制度是“同时存在、不分先后”么?与资本主义制度也是“同时存在、不分先后”吗?
文章还写道:“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又构建成天、地、人文化……”那么,天、地、人是否“同时存在,不分先后”?或者,人文化与天、地,是否“同时存在,不分先后”?或者,天与地是否“同时存在、不分先后”?
第七、文章还认为,唐诗和四大名著也表现了“三”的哲学精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三打白骨精”,“三碗不过岗”,“三顾茅庐”,“刘姥姥三进大观园”……
其实,这是把哲学论断的三元论庸俗化、数字化了。照该文的说法,四渡赤水、十大风景、女排五连冠、十三太保、十二生肖,其三元性又在哪里?
第八、本人认为,三元论既然是哲学立论,它阐明的必须是哲学道理。既然说“任何事物都是由三者(三元)构成”,就要阐明这三者各是事物的什么或哪一部分,各有什么特征,这三者与该事物的相互关系怎样,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怎样(这问题该文倒是讲了),就这些问题做出基本描述和归纳,形成一个逻辑模式。这逻辑模式不论放到哪个具体事物去对照,都能得到验证与证明,都能符合具体事物的实际情况。——如果能,“三元论”才得以成立。
当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三者构成时,这个三者,必须是依照一定的标准而划分出来的各不相同的三种内容。三元论,主张三元是“一阴、二阳、三阴阳”,这就是依照“是阴或是阳”这么一个标准来划分的,从而划分出,一个是阴,一个是阳,一个是阴阳。——这个划分方法,是正确的。
于是,当认为家庭这个事物具备三元性时,不论什么情况的家庭,就都必须依照一定的同一标准来划分出是哪三个元。当认为父、母、子,这样的家庭,父是一元,母是一元,子也是一元时,其划分标准,就是自然人的个体之不同。而当某个家庭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孩子时,这个家庭有个体自然人五人,就是五元而不是三元了。或许,也可以主张这么五个人的家庭,其构成也是三元,即爷爷奶奶是一元,爸爸妈妈是一元,孩子又是一元;但这个划分标准,就不是自然人个体之不同,而是自然人辈份之不同了。那么,当某个家庭只有夫妻二人时,又如何认定其构成也是三元呢?难不成要说,夫是一元,妻是一元。夫妻关系又是一元么?如果可以这样认定,那么,其划分标准又是什么呢?
或者,还可以主张,三元论的第三元(第三者),不受划分标准的限制;这第三者是指另二个元的相互关系。但是这样一来,这第三者,就不是另二个元所“包含潜藏点、条件点、中间点、临界点、交叉点……”了。《三》这篇三元论关于第三者是什么的论述,就不能成立。
第九、本人认为,《三》提出的三元论,作为解释,阐述宇宙本原、世界本原以及任何大小事物之构成的哲学论断,存在着表述不清、逻辑混乱、自相矛盾、与实际不符的缺陷,而不能成立。如果把三元论作为解决一些问题、矛盾的思路或方法,则尚有一定价值。比如《三》这篇文章所引述的例证,国共合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国两制”,选举法中的赞成、反对、弃权;就可以用三元论其中的一些观点来阐释。这样地解决问题、矛盾的思路和方法,其根本着眼点,就是不搞一刀切,不搞非此即彼,而是从问题、矛盾的两个对立面中,寻找共同点,寻找同一性,弱化对立点、弱化差异性,从而通过存异求同,通过创新调整,去谋求并达到问题、矛盾的转化和解决。这个方法,在哲学上或许可以称为“合二而一”。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