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监狱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之探讨
构建监狱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之探讨
丁万超
(安徽蜀山监狱 230031)
摘要: 目前监狱企业普遍面临着一个发展的 瓶颈 问题即缺乏资金。监狱企业的传统融资模式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 “ ”
展要求,必须打破原有的融资体制,改变单一的融资渠道。积极学习社会企业的先进融资经验,结合自身的特殊性质,探索多
元化的融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改变监狱企业的资金困境,才能促进监狱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禁罪犯的场所;企业是
从事商品和劳务的生产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我国目
前的监狱企业,扮演着双重角色,承担着双重任务。惩罚与
改造罪犯是监狱企业必须遵循和完成的社会目标,而追求经
济效益又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监狱企业要寻求发展,必须要有资金的支持,除了通过自身
积累外,借助外部融资是必经之路。目前,资金短缺已成为
阻碍监狱企业发展的严重障碍,因此在加强监狱企业改革的
同时强调监狱企业的融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一、监狱企业目前融资渠道现状的分析
(一)监狱企业自身积累资金能力薄弱,内源融资匮乏
内源融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结果产生的资金积累,是
企业长期融资的一个重要来源。内源融资主要由留存盈利和
折旧构成,内源融资的成本低于外源融资。一般来说,企业
的融资结构应该以自由资金为主,以借入资金为辅。但目前
的监狱企业情况正好相反。随着监狱企业体制改革的进行,
企业的财权逐步扩大,企业的留利数量和比例也有了提高,
但就目前监狱企业资本结构看,企业自留资金占总资本的比
例仍然很低。
(二)监狱企业融资结构单一,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目前的监狱企业,银行贷款仍占外源融资的主体,导致
高负债率与高不良债务现象并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外
源融资的形式发展趋于多样化。监狱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体制
的落后,在目前监企不完全分开,市场竞争力薄弱的现状下,
外源融资仅依靠银行贷款。大多数监狱企业目前都是负债经
营,银行贷款占监狱企业负债的比重最大,银行成为监狱企
业最大的债权人。监狱企业在负债率高的前提下同时有高不
良债务。由于监狱企业产品结构的单一化,劳动力性质的特
殊性,以及经营管理体制的落后性等原因,造成了其在高负
债率的同时必然存在高不良债务,而不良债务的存在对企业
的信用又会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又会阻碍监狱企业多元化融
资渠道的构建。
综上所述,监狱企业的融资渠道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三
高三低”,即外源性融资比例高,内源性比例低;间接性投资
比例高,直接性投资比例低;债务性融资比例高,资本性融
资比例低。针对监狱企业目前的融资现状,笔者认为构建多
元化的融资渠道是监狱企业融资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和发展
方向。
二、构建监狱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的途径
(一)首先要改革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企业
的经济效益
监狱企业目前的融资渠道主要依靠外源融资,而且存在
负债率过高和不良债务这种恶性循环的现象。造成这些现象
的原因很复杂,既有企业内部原因,也有企业外部原因。从
企业内部看,主要是监狱企业经营机制的弊端和企业管理的
滞后。我国目前的监狱企业由于自身的一般性与特殊性,使
其具有的一个重要特征:即监狱企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
业,还不具有企业的生命力。企业经营机制是企业具有生命
力的基础,企业具有生命力的最基本最一般的现象就是要有
自我更新和自我积累的能力。只要企业各系统的机能均衡发
挥作用,使企业内环境稳定,企业有机体就会保持旺盛的生
命力。如果各机能出现失调,内环境紊乱,企业就会气血不
足,消化不良,精神不振,企业就不会有活力。监狱企业目
前的经营机制尚不健全,致使企业系统功能处于一种呆滞、
僵化的状态、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企业生存能力极其脆弱
而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就很难适应。通过完善监狱
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益,这样既增强了企
业自我积累资金的能力,有可以提高企业负债的偿还能力,
提高了企业的信用度。监狱企业才能既有内源资金支撑,又
有外援资金支持。所以当务之急是加强监狱企业内部建设,
改革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苦练
内功,实现内部资金的良性循环,是解决融资难,促进发展
的根本出路。
(二)优化监狱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拓宽融资渠
道
目前的监狱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进行
融资,对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几乎没有涉足。而这两种形式
在一些社会上的企业中早已较广泛运用。要积极拓宽监狱企
业的融资渠道,加强其多元化的融资能力,必须要解决监狱
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或称法人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
的体系。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
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现代企业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正是
这样一种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种机制,它涉
及到激励与约束等多方面的内容。简单地说,公司治理结构
就是处理企业各种契约关系的一种制度。当前我国的监狱企
业尽管多数都进行了公司化改造,新成立的企业又大部分选
取了公司制的企业组织形式,但实际上却并没有起真正的公
司治理结构。因为这些企业虽然名义上是有限责任公司,实
际上却是“一股独大”,是个人说了算或者内部人说了算。没
有规范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经营者的控制权就难以节
制,就有可能侵犯所有者的权益,纯粹的所有权(不参与经
营)就没有价值,这会严重阻碍潜在的投资者进入,影响企
业的融资渠道拓宽。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对于目前
监狱企业进行债券融资与股权融资都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债
券融资,我国《证券法》(修订)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
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
民币 6000 万元的企业才可以发行债券,仅这两点就把大多数采取有限责任制,受规模限制的监狱企业排除在外。股市融
资具有融资规模大、效率高等特点,而且公司上市有利于风
险分散与股权转移,然而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门
槛较高。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必须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
的规定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造,确立法人治理结构,而目前
的监狱企业改制后的形式往往不具规范性。同时上市的条件
非常苛刻。目前监狱企业的发展现状,要进行债券融资与上
市融资的困难较大,短期内无法实现。所以笔者下面着重从
促进企业引进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的角度分析监狱企业公司
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优化问题。
1、实行股权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合理
性,能有效地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人员实行监督约束。
针对目前我国监狱企业股权结构集中的现象,应实行股权多
元化,广泛吸收非国有资本入股,这样,企业的老板就由一
个变成两个或多个,那么国有股东就变成多个中的一个,因
此不可能再搞一言堂并负无限责任了。同时,各家股东出于
维护各自利益的需要,都会极力排斥任一股东因追求自己的
特殊利益,而使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行为。既便是股东份额
较大的国有股东,当他违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图谋自己的不当利益时,也会受到其他股东的有力制约。总
之,股权多元化后,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都只能根
据股权平等的原则,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按其出
资份额行使职权,使各家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的总体利益中得
到实现。而且凡是公司股东,就可名正言顺地进入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确保经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
员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2、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大多数的监狱进行股份制的改造
后,都按《公司法》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具备了现代公司“三会一经理”的公司治理模式的架构。然
而,在实际运作中,监狱企业基本上不能按照公司治理的原
则规范去运作,出现两职合一、“三会”虚设的局面,董事长
同时又是总经理,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基本合一,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人员实际上是一班人马,无法
发挥权力的制衡和监督职能。这些现象不仅使监狱企业的公
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而且造成了企业的“内部人控制”的问
题。要改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要优化董事会的结构,
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核心。董事会的治理水平是整
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水平的缩影,如果公司的董事会治理出
现问题,轻则影响公司经营效益,重则将会遭受灭顶之灾;
其次要强化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如果能起到真正的监督作
用,对于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公司的日常运作,将具
有深远的意义;再次要规范经理层的运作机制,要调动经理
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既享有充分的经营管理权,又尽职尽责
地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地落实董事会决议,实现股东利益,
必须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最后,实行职工参与公
司治理的制度。近年来,公司职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日益重要。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既是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
也是缓和劳资冲突以提高公司组织效率的需要。为了充分发
挥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应当创造条件让职工参与公司法人
治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监狱企业应积极引进投资者,实
现股权的多元化和解决资金短缺的现实问题。这些依赖于监
狱企业自身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同时实现了股权的多元化
又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三)大胆运用新兴的融资方式,开拓多种融资渠道
目前除了传统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外,融资租赁已经
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渠道,受到广大企业的青睐。监狱
企业也应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尝试运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去解
决目前的资金困境。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在“2008 年中国融
资租赁发展论坛”上说:“我国融资租赁市场有着巨大潜力和
发展前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经
济形势,为我国融资租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金融危机
导致全球流动性紧缩,中国也不例外。融资租赁正在成为中
小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融资租赁一般都有三方(出租
人、承租人、供货人)参与,至少由两个合同(出租人和承
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的购买合同)
构成,是一种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综合交易。通俗来说,融
资租赁法就是“借鸡下蛋,卖蛋买鸡”。 融资租赁十分类似
于“按揭”。个人房屋按揭是个人首付房款的 30-40%,其
余 60-70%的资金由银行贷款并直接支付给开发商,买房人
按月还清贷款,房子就属于买房人的。对融资租赁来说,类
似于企业按揭(购买)设备。即企业(承租人)交 20-30%
的租赁保证金,租赁公司融资或垫资购买企业指定的设备交
企业使用,企业按月或按季付清租金后,设备归企业所有。
它促进了设备制造企业的销售,解决了使用设备企业融资难
的问题。除此以外还具有理财、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等
功能。监狱企业既可以作为承租人一方,根据生产需要选定
租赁物件,然后根据对市场有关产品和技术状况的了解,选
定有关供货人或制造厂商并洽谈该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
性能、交货期等有关事宜,并洽谈价格。这种方式可以解决
企业购买设备缺乏资金的困境,解决企业生产的燃眉之急。
同时,监狱企业也可以作为出租人将自己的闲置设备租赁出
去,企业可以选定一定的融资租赁公司,委托它将寻找符合
条件的承租人将设备租赁,收取一定的租金。这样可以盘活
闲置资产,拓宽融资渠道。
监狱企业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改变传统融资模
式,积极拓宽监狱企业的融资渠道,是当前监狱企业改革的
一项重要任务。我们相信在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监狱企
业定能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尽快走出困境,为国民经济的
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贺小虎:《企业融资法律实务》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8 年 2 月版。
[2] 杨运杰:《国有企业融资结构与企业效率研究》北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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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赵尚梅、陈星:《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北京: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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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杨瑞龙:《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经济学分析》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