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学习为中心”的数学课堂
新课程改革不是仅把原来的教学大纲换成课程标准,或换换教材,而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是要由“以老师为中心、以教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为中心”的模式转变。本文尝试就关于“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构建进行阐述,提出个人的一些认识。
一、什么样的课堂是“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和传授者,课堂上是老师讲,学生听,老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老师讲多少、学生听多少,老师启发什么、学生思考什么,老师把书本知识嚼烂了再喂给学生,光让学生等吃“现成饭”, 教学关系成为:我讲,你听;我问,你答;我写,你抄;我给,你收。学生的学习主要是“遵从、模仿和记忆”,教学中没有对学生的直接经验给予应有的重视,学生是被教会,而不是自己学会,更不用说会学了。这样的课堂教学,是教代替了学的过程,是“以老师为中心、以教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很显然,这样的课堂教学难以让学生得到能力的发展。
二、“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构建的策略。
(一)整合教学内容,以适应学生的自主学习需求。
1、把握好教学内容的作用和地位;
对于数学的教学内容,因数学学科的逻辑特征,会让我们觉得每一个内容都是重要的,缺少了哪一个都似乎不妥当——这一点,令到我们的老师在教学当中不敢取舍,害怕因为取舍使学生的知识链“断链”,造成学习困难,所以在教学中常常是“宁可讲多,绝不放过”,教学上必须要“讲深讲透讲全”,这也是很多老师上课“滔滔不绝”的原因之一。
笔者有幸参加了广州教研室
(1)工具类的内容(老师讲授为主)
(2)非工具的重点内容(师生共同研究)
(3)经验类(学生总结为主)
(4)非重点内容(学生阅读为主)
以
(1)等式性质、代数运算,属工具内容;
(2)用代入法、加减法消元解方程组,属非工具类的重点内容;
(3)先消哪个元,用什么方法消元,属经验类内容;
(4)方程组的概念、怎样检验方程组的解,属非重点内容;
2、充分考虑学生已有的经验、知识,以及学生的学习规律;
数学的学科逻辑特征和教材的传统规范,决定了数学教材的编写要做到内容铺排的阶梯性和连贯性、文字表述的严谨性和简明性。但现代学习学习理论研究表明,人的认知过程,往往是从感知认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然后在不断的反复学习中,加深认识,最终成为理解,形成对知识的感性认识(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由于这样,必然会引起教学的矛盾。
如在“有理数的加法”的学习中,教材由于其严谨性与科学性的需要,先要求学生学习“正负数”,再学习“有理数的加法”,不知什么是“正负数”,就不能学习“有理数的加法”——因为教材要用“正号”与“负号”所表达的含义来解析加法的结果。于是学习过程必须学习什么是“正负数”,然后学习“有理数的加法”,从“正负数”的概念到“有理数的加法”法则的教学,都是“规定性”的,所以只
(二)构建多元化的学习的方式。
学习方式,顾名思义即学习的方法与形式,指学生完成学习任务过程中基本的行为和认知取向,其内涵涉及学习动机、学习意识、学习心理、学习习惯、学习过程、学习方法诸方面。
如
又如
两位教育专家的教学模式给我们以启示:他们的教学都是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式(如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问题探究学习等)为出发点,立足于学生的发展,让学生从不同渠道,以多种方式获取学科知识和信息,从而达到提升学习素养(情感态度、认知方法、知识技能、人文精神,创新精神)的目的,并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