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传统古村落保护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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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lunwe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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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3月19日 11:02
蒋海辉
(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 黄山 245299)摘 要:古村落是我国漫长农耕文明的结晶,隐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乡土文化信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背景下,如何保护古村落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但是,新农村建设规划不当、古村落旅游过度开发有可能给古村落历史文脉造成破坏,必须采取多种方法,以引导古村落有序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古村落保护;古村落的价值
古村落是中国农耕文化的载体,在村落选址布局和民居建筑方面蕴含着丰富的古代哲学思想,是当地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与文化艺术成就的重要见证。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由于在认识和实践上存在诸多的问题和误区,一些传统民间文化的载体古村落正一步步被逼进狭小的胡同。作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体的古村落一旦毁坏,便意味着千百年来经过人们世世代代传承的历史文化积淀的消失,这种巨大的精神损失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因此,加强古村落的保护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1、古村落的概念与存在价值
1.1古村落的概念
古村落是指具有一个庞大家族组成的大型古村寨,并且古村寨还有家族独具特色的创世传说。因此,古村落有着独特的历史文化,值得人们关注和研究。到目前为止,学术界仍然没有对古村落有具体定义,有学者认为古村落是书院和公共园林的一个建筑聚落。但是目前为止学术界对于古村落的定义是,村庄的着陆区基本不变,村庄环境、建筑和传统氛围都保存在相对完整的古村落建设中。这些古老的村庄历史悠久,经历过各种自然灾害的洗礼,是中国历史文化的基因,同时也是研究中国农耕文化的重要资料。
它也是中国传统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实地反映了农业文化时代的农村生活状况,对历史的传承比文字记载要更加准确、生动。
1.2古村落的存在价值
古代村庄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向人们传递有关生命的所有信息。其形态是地理环境和人类行为共同作用的产物,可以概括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共同产物。古老的村庄包括各种文化遗产,如桥梁、寺庙、古树以及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继承了人类精神文明的财富。因此,它具有研究价值、欣赏价值和历史面貌的审美价值。通过古老的村庄,可以继承丰富的历史文明,也可以亲身去感受古代古村落的古人的创造力,感染和激发现代人的教育,这对提高社会文化品味和增加民族自尊心与提高爱国热情都有积极的作用。
2、新农村建设中古村落保护存在的问题
2.1保护意识不强,缺乏专业人士指导,古村落保护水平较低由于人们的价值观不同,保护意识淡薄,很多人将古村落视为贫穷落后的代表,大肆毁坏、拆除或买卖,有的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损伤,致使古村落中的桥梁、道路等受到破坏或渐渐消亡。甚至还有一些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被视为封建迷信、雕虫小技被遗弃。再加上有些地区盲目跟风,建一栋栋楼房代替了老街区、古建筑,农民搬进了城市高层住宅,而原来的寺庙、祠堂被拆除,生生的将宝贵的古村落连同它的历史、文化慢慢消失在历史的进程中。除了受国家文物法保护的古村落外,其余有价值的古村落、历史遗迹基本消失。远离城市的古村落,也因人力、财力的不足,难以保存,一旦古建筑出现突发性损坏,就会手足无措,大量千年传承的文化遗产就会这样消失。
2.2对古村落的保护只有形缺乏神
古村落作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载体,对其保护开发应该从这两方面进行,但目前我们的修复仅仅是对古建筑的外形保护,只停留在物质文化遗产层面上,对“神”的保护欠缺,再加上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村民外出打工或搬到相对优越的城镇居住,古村落无人居住,呈现“空巢化”的趋势。村民认同感降低,古村落中鲜有人充分地讲出本土历史及地方传统风俗、礼仪,更没有人去传扬当地特色的民俗风情、传统工艺等,大量社会形态、民俗技艺消失,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的很快。
2.3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难以满足现代生活需求
古村落大多为散落民间,无人问津的状态。许多古村落严重老化,有的坍塌、腐朽,或发生突发性破损,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基础设施落后,道路、排水及卫生设施落后,严重影响居民们的生活,古村落旧有的一切都无法满足现代人的生活需求。如何在保护传统古村落的基础上,解决“新”、“旧”矛盾问题,是我们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不及时调整思路,转变观念,还继续以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建新房,拆老房,可能会给有历史文化遗产的古村落带来致命性的打击。在新农村建设的大环境下,我们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保护和传扬地方民俗特色。
3、新农村建设中的古村落保护策略
3.1地方政府应科学制定《古村落保护规划》
强化“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的保护原则;改变古村落多头管理体制;完善“一户一基”的土地置换政策;建立“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古村落保护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配合抓好古村落的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建立“政府为主、企业为辅、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
3.2深入挖掘并传承古村落传统文化
在新农村建设中,除了要保护好古建筑风貌外,还要深入探索、整理丰富的传统文化,重视对传统人文环境的保护和利用,更好地传扬民间传统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对古村落传统文化资源的探索和研究要加强。传统文化资源如同古建筑一样面临着没落的危险,我们应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详细收集、记录和保存与古村落相关的文化技艺。
其次,要正确区分传统文化与“封建迷信”,用包容的态度去对待民俗文化。许多地方性民间信仰,都是老百姓对地方神、行业神的尊敬和崇拜情感,寄托着村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特别是一些传统仪式,是民间信仰的表现形式,保护好这种传统仪式,对于协调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稳定,弘扬中华民族精神都是切实必要的。只要是对人类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且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我们就应该给予肯定和保护,不能全盘否定。当然,对那些影响社会安定、迷惑人心的迷信行为,应强烈反对,用法律的手段给予严惩。
3.3古村落的保护应与新农建设和谐发展
3.3.1要坚持以人为本
我们要根据现代化生活的需要,运用科学合理化的手段在不改变原有历史风貌、村民生活状态原貌的条件下,改善古村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否则,将适得其反,反而影响对古村落的保护。
3.3.2要合理利用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的资源,二者适度开发结合起来古村落作为一种极富吸引力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正是许多欠发达地区提升当地经济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古村落合理开发利用,尽快创造出效益,既能提高对古村落的保护,又能提高村民在开发中获得的收入。从而激发村集体自发保护和发展古村落的意识,形成良性循环。但是古村落分散各地,数量众多,而且大部分又地处交通落后,信息闭塞,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就目前而言,不可能投入如此大量资金。因此在符合国情的情况下,对各地情况应针对性的研究,进一步修订古村落保护的相关政策,探索多种古村落保护形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找到一个能让古村落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
4、结束语
古村落是我们的先辈创造的美丽家园,也是我们后代赖以寄托的精神家园。重视和保护古村落,就是重视历史、重视民族文化、重视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在新农建设顺利开展中,我们必须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地开发利用,加大古村落传统建筑与特色文化的保护力度,降低对古村落的破坏程度,同时利用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适当开发其优势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范晓琳,苗琨,吕锐.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对策研究—— — 以河南郏县临沣寨为例[J].华中建筑,2011(02).
[2] 李建平:《传统古村落保护需要政府专家村民齐心合力》,《中国文物报》,2016 年 2 月 19 日第 127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