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海水养殖业的环保问题及综合整治对策
摘要:根据湛江市海水养殖业的特点与现状及其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提出了适合湛江海水养殖业环境综合整治的对策。
关键词:海水养殖业;环保问题;整理对策
湛江是一个海洋大市,全市三面环海,海岸线长达
1 湛江市海水养殖业的现状
据统计,2011年全市海水养殖面积
2 湛江市海水养殖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及原因分析
2.1海水养殖业对浅海水质造成环境污染
随着海水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海水养殖污染源对海洋尤其是海岸带造成了严重污染。有机物、氮、磷等物质的大量排放导致水体富营养化, 破坏了生态环境。海水养殖中,投入的饵料,部分未被鱼虾贝蟹摄食, 它们与鱼虾的粪便及其它排泄物一起沉降到水底, 造成养殖池自身污染,而且施放化肥等养份入养殖池增加水中浮游生物量, 用石灰、高锰酸钾、硫酸铜等化学物质清池消毒, 形成的残饵、残药未经处理排放入海, 造成近海尤其是港湾、河口区域水质下降,对生物资源、海洋生态以及沿海居民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带来损害。经调查,目前湛江市陆基海水养殖业只有恒兴养殖、中联水产养殖等几家规模较大的养殖企业对养殖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其余的养殖企业(场)的养殖废水均未进行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污染近岸海域水质。据统计,2011年全市已有海水养殖面积62913公顷,COD排放总量为7933吨,总氮排放总量为772吨,总磷排放总量为346吨,其中池塘养殖(含陆基养殖)面积23643公顷,废水排放总量为23.3亿立方米,COD排放总量为2899吨,总氮排放总量为355吨,总磷排放总量为41吨。这么大的污染物排放量对环境的污染不可小视。
2.2陆基海水养殖使农田和地下水盐碱化,污染纠纷时有发生
陆基养殖是利用海水高潮线以上土地进行海水养殖的一种生产方式。由于一些高位池防渗设施不完善,部分土池出现污水渗透现象。有的因为选址不当,养殖废水随意排放;有的在取用海水和排放废水时,管道存在滴漏;有的淡化养虾需要消耗大量的淡水,而养虾用淡水基本上都是抽取沿海浅层地下水,由于过度开发浅海养殖业,长期大量抽取沿海表层地下水,造成海水倒灌,导致沿海表层地下水的咸化。正因为如此,引起一些地方农田和地下水盐碱化,引发受害地区群众投诉。调查表明,湛江市多次出现海水养殖污染农田、地下水的纠纷,至今仍有部分尚未解决,如遂溪县江洪镇大路村委会海坎、坡塘、大路仔、下城、干涸等自然村农田盐化问题。
2.3无序、过度开发沿海养殖,破坏沿海生态环境
由于缺乏总体规划,毁林养虾、毁田养虾的无序、无度开发破坏了海岸景观和海防林,使一些地方的海岸景观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旅游开发受到影响。例如,在养虾最集中的东海岛,旅游度假区几乎被高位虾池包围,许多沙滩上,抽水泵林立,污水泡沫横流,沙滩板结变黑,海水浑浊,沙滩地貌异变,空气被污染,让游客望而却步,破坏了当地的旅游资源。由于高位池养殖污染使东海岛、南三岛、吴阳等旅游海岸带沙滩黑化严重,昔日黄金沙滩黯然失色。且无序、无度开发还导致许多地方的农田和海防林被毁,严重影响了海防林的防护功能,造成沿海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2.4海水养殖环境监管相对薄弱、不到位
由于海水养殖有浅海、滩涂和陆基养殖,其环境管理职能分属海洋、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湛江市相关职能部门对海水养殖的环境监管都相对薄弱,目前,湛江市水产养殖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的非常少,同时,由于没有一个相应的污水排放标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目前能做的就是通过发放养殖证来控制虾塘的数量和地域分布,对其排污问题难以控制。
3湛江市海水养殖业规范整治对策
3.1编制规划,规范审批
科学规划、规范审批是关键。湛江市应从实际出发,修订《湛江市水域滩涂规划》,并编制全市陆基水产养殖的详细规划。该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规划、生态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防林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科学规划水域滩涂功能区,设立浅海滩涂生态环境保护区。海水养殖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规定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才能给予审批。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开发使用浅海滩涂,是浅海滩涂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水域滩涂的开发规模要符合环境容量要求,通过合理分配水产养殖空间和资源,做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确保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水产养殖业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保持水产养殖业综合开发可持续发展。
3.2强化监管,禁止乱开发
要控制海水养殖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必须加强海水养殖业的监督和管理,禁止乱开发。(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所有水产养殖项目都应该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是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余的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时,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各级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监测和监控,随时掌握高位池养殖的环境影响状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要加强高位池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建立高位池养殖废水治理示范工程,推广经济、有效的高位池废水治理技术,特别要研究开发利用养殖底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加强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证的管理,严格海域使用确权发证和养殖证的核发工作,做到养殖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才能发放养殖证。(3)、要从实际出发,严格征收水产养殖的排污费,加强征收使用管理,并将部分收入用于高位池污染整治。
3、3加强研究,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要调整养殖品种,优化养殖结构,通过改养优质鱼或鱼虾贝轮养、混养等,并在部分养殖密集而环境容量较小的区域实行定期休养制度,降低养殖密度,减少环境压力,改善养殖环境。实施生态化养殖示范工程,加大先进养殖技术推广力度,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目前,水产增养殖业面临产业的升级,陆上工厂化养殖可摆脱传统水产养殖业占用大面积水域资源、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缺点,而且便于集中处理养殖业产生的污染,体现出环保、高效、资源节约的特点。水产养殖业向工厂化方向发展,也是解决水产养殖自身污染问题的根本出路。
3.4加大力度,全面清理整治现有陆基养殖池
建议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大力度清理整治占用农田、林地等无证养殖场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场,退池复耕、复林等,恢复生态平衡。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要限期关闭在特殊保护林带和自然保护区内的高位池;对在旅游区和旅游规划区内以及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高位池,要根据实际制订关闭时间表,实行逐步关闭。(2)、对没有履行环评手续的,要限期补办手续,并完善环保设施;(3)、对污染沙滩、海水,影响地下水和农田的,要责令停产治理,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改为淡水养殖或者填复。(4)、制定扶持对虾养殖合作组织政策。目前,湛江海水养殖业的主体是分散的个体经营,与大市场经济不相适应,污染治理投入过大,高昂治污成本远超出养殖户承受能力,需要改变养殖户的小农意识,将连片的小规模、单家独户的经营方式联系起来,组建海水养殖合作社。建议政府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海水养殖合作社扶持引导资金,推进片区养殖废水治理,降低治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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