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异,浅谈法律汉英翻译
(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成都 610059 )
摘 要: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增加,出现了大量的争端。相关法律用来解决这些争端。法律语言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语言,不同于日常用语和文学语言。其自身特殊内涵对法律翻译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本文主要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差异、基本原则等方面进行分析。基于这些分析,本文提出了准确、一致、简明、规范的法律翻译原则。1关键词:法律翻译;准确;一致;简明;规范一 . 导言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做好法律翻译不容易。法律翻译不仅是语言翻译本身,也是包括不同文化和不同法律制度的意识形态翻译。由于两种法系中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中外法律术语并不直接具有准确的相互表达方式。
二 . 法律制度的定义
法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包含许多复杂的联系。
它受到人类认知能力、语言能力、文明状态的影响。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选择取决于它的历史、外交,经济发展及遵守国际标准的情况。对于世界上许多不同的法律制度或章节,法学家们使用了称为法系的概念,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进行了合理的分类。
2.1 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使用的法律体系。特点:(1)继承整个罗马法(2)实施编纂,大陆法系具有规范性、抽象性、概括性(3)明确区分立法和司法(4)在法律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适应法律社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大陆法系的范围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埃塞俄比亚、阿尔及利亚以及一些中美洲国家。
2.2 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包括英国法系和美国法系。英国法系采用单一法系和不成文法来判决案件,法院无司法审查权。美国法律体系采用联邦法和成文法,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司法审查。目前,英美法系的范围包括联合王国(苏格兰除外)、美利坚合众国、巴基斯坦、印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
2.3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开始形成的,因此它们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差异。(1)不同的法律渊源。
大陆法系国家,有成文法,如宪法和行政法规。判例没有法律效力。英美法系国家,正式法包括成文法和判例法,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起着主要作用。(2)汇编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继承了古罗马法的传统,形成于纸上。起初,英美法系国家不接受这种做法。随着英美法系的发展,采用这种写在纸上的方法来规范其判例法。(3)不同的诉讼程序和判决方法。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的是判断的方式。法官处于绝对地位,他们总是根据相关的成文法来审判案件。然而,英美法系国家采用的是对抗制度。法官就像一个中立的裁判。
首先,他们找出相同的案例,然后与手头的案例进行比较。
最后,他们总结出一种方法来适应这种情况。
三 . 法律翻译的演变
3.1 发展简史
从整体上看,我国法律翻译研究起步较晚,但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学者对这一领域给予了密切关注。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学者对这一领域的关注明显加强,可以说这与时代和文化背景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一契机,增加了研究者的主体意识,也有了研究者的主体意识,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
3.2 制度差异对法律翻译的影响
明显地体现在法律翻译中,翻译错误和困难的出现主要是两种法系的来源、形式、方法以及立法与法律文化的差异。
四 . 法律翻译原则
在中国,法律翻译是一个新的领域。做好法律翻译,译者需要同时专攻法律和外语。本文主要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差异、基本原则等方面进行分析。基于这些分析,本文提供了准确、一致、简明、规范的法律翻译原则。14.1 准确性法律翻译作为一种语言、一种表达形式和法律信息的载体,必须呈现出准确的核心功能。因此,法律翻译要求译者把准确性原则放在第一位,换句话说,准确性是区别其他类型翻译文本的一个重要特征。每一个单词和短语都必须经过测试。
4.2 一致性
法律翻译中的一致性原则是指提出相同法律概念的相同法律术语。在翻译时,法律翻译人员应不断将法律术语翻译成相应的法律概念。那些同义词和同义词可以表达自己不同的意思,因此,这种现象应该被禁止。
4.3 简明性
原则上,使用准确、简洁的词语来表达法律概念是译者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然而,法律文件往往更喜欢使用那些奇怪的、深奥的词或短语。如果法律文本翻译不准确、含糊不清、就会误导群众,无法实施。因此,法律翻译的简明性尤为重要。
4.4 规范性
规范化原则包括两个部分,即语言和写作类型。要求译者在法律翻译方面具有较高的双语能力。同时,法律翻译还应照顾到法律功能。所谓法律功能对等,是指源语言和目标语言在法律上具有作用和效果的对等性。
五 . 结论
法律翻译涉及法律科学、翻译学和语言学等三个领域。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要求译者在这三个领域都有一些具体的技能,如较强的理解和表达能力,完整的法律知识,高度的责任感,这是一个法律翻译人员应该具备的。最终,为了确保法律翻译的质量达到准确、一致、简明、规范。
注释:
[1]李楠,“英汉法律基本原则探讨,”《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报》,2012(5),第 41 页。
[2]https://en.wikipedia.org/wiki/Law#Legal_systems参考文献:
[1]John,Olsson. Forensic Linguistics An Introductionto Language, Crime and the Law.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Education Press, 2008.
[2] 龚献静,苏民益 “影响法律英语翻译的因素分析,”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4( 2) 第 117 页到第 119 页。
[3]李楠,“英汉法律基本原则探讨,”《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报》,2012(5),第 41 页。
[4] 马莉 《法律语言翻译的文化制约》,法律出版社,2009。
[5]宋雷,张绍全 《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法律英语翻译进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6] 张法连 《法律英语术语双解》,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